1、1大连工业大学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理工类)(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学校人事分配方案的实施,科学合理地评价科研业绩,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正式聘用的教职员工。对兼职教授、各种特聘教授或专门有合同约定的教职员工,由人事处提出具体意见,参照本办法进行专项计算和考核。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1)科研项目及科技产业(2)科研成果(3)科研奖项(4)学术活动(5)教师指导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获奖。第三条 科研工作量计算 (一)科研项目及科技产业工作量 科研项目及科技产业工作量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
2、其中,科研项目工作量分值根据项目级别和到账科研经费数确定,其计算标准见表 1。表 1类别 分值(分/万元)国家级 100省(部)级 70市级 50横向 30科技产业 30说明:项目级别划分:国家级项目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等;省(部)级项目是指省科技厅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科技部等以外的国家各部委项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市级项目是指大连市科技局和其他市级单位项目及由大连市其它各委局批准立项的项目。科研工作量计算周期为三年。经过学校科技处审核,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计科研工作量 10 分,如上会项目计 20 分。新引进人才在原单位主持的国家、省(部)级
3、科研项目,如项目转入或部分转入大连工业大学(需由项目审批单位核准同意) ,按项目合同规定在研究期内,项目工作量按表 1计分。由项目审批单位直接下达、我校为参加单位的项目(一般在申报项目时经科技处审核同意、备案,并有项目(合同)编号和批复文件) ,其工作量按表 1 计分。学校教师创办的学科性公司(学校占有一定股份)按如下方式计入工作量:注册企业时教师本人占有的股份额计入当年的科研工作量(以股权证为准) ;教师本人持股部分产生的利润计入当年科研工作量(以财务报表为准) 。(二)科研成果工作量1. 学术论文、著作、知识产权工作量(1)学术论文计分标准见表 2。2表 2学术期刊类别 分值SCI 200
4、EI 100ISTP 60A 级期刊 50B 级期刊 40C 级期刊 30D 级期刊 20E 级期刊 10说明: 计算科研工作量的论文,第一作者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且署名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的,其通讯作者(导师)按第一作者计算科研工作量。同篇论文被检索以就高原则计算科研工作量。SCI、EI、ISTP 以收录号为准。我校认定的期刊见大连工业大学期刊分类表 。(2)著作计分标准见表 3。表 3著作类别 分值专著 20 分/万字国家级规划教材 15 分/万字译著、编著、高校教材 10 分/万字科普读物、工具书 4 分/万字说明:计算科研工作量的著作,著作中必须体现作
5、者为大连工业大学教师。字数统计按照实际撰写字数计算。(3)知识产权已授权专利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 4。表 4 专利类别 分值PCT 200发明专利 100实用新型专利 403外观设计专利 10其它知识产权计分标准见表 5。表 5类别 分值动植物和微生物新品种 80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4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40说明:以上知识产权归属大连工业大学。与外单位合作申请的专利按照表 10 合作分配系数计算。2. 科技鉴定(评审)工作量标准见表 6。表 6鉴定结论 单项标准计分省(市)级鉴定国际领先 500(250)省(市)级鉴定国际先进 450(225)省(市)级鉴定国内领先 300(150)省(市)级
6、鉴定国内先进 200(100)说明:若鉴定形式为通信评审按 60%计算工作量。(三)科研奖项工作量1. 自然科学奖项工作量计分标准见表 7。表 7获奖类别 等级 分值一等 20000国家级成果奖二等 10000一等 5000二等 2000省(部)级成果奖三等 500一等 300二等 150市级成果奖三等 50说明:奖励级别:国家级成果奖系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成果奖系指国家部委、省政府颁发的省科学技术奖、国家各部委科技进步奖(成果奖) 、等;市级成果奖系指大连市科学技术奖等。国际合作项目获奖参照表 7 进行量化考核。4大连工业大学为获奖成果独立完成单位,
7、全额计算工作量;获奖成果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按照表 10 的合作分配系数计算工作量。重复获奖时以就高原则计算。(四)学术活动工作量1.主办(承办)学术会议计分标准见表 8。表 8会议类别 分值国际级 2000(1000)国家级 500(300)省级 100(60)说明:国家级学术会议是指全国一级学会、国家各部委局、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召开的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是指省级学会、各厅局委托召开的学术会议。工作量由主持人分配。2.参加学术活动计分标准见表 9。表 9类 别 单次标准 备注大会报告 500 分 /次国际学术会议分会报告 200 分 /次大会报告 100 分 /次国家一级学会学术会
8、议分会报告 20 分 /次国家二级学会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15 分 /次宣读论文的界定以正式的会议程序册、差旅票据的复印件为准。教师举办校级学术报告(讲座) 须经科技处确认备案 15 分 /次 主讲人(五)教师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获奖工作量获奖类别 等级 分值特等奖 500一等奖 200二等奖 50三等奖 20国家级其他 10特等奖 200一等奖 100省部级二等奖 205三等奖 15其他 5特等奖 50一等奖 20二等奖 15三等奖 10市级其他 5说明: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指“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分配对涉及到多人、多单位合作时,项
9、目负责人的工作量分配原则上不低于 70%,其余参加者由项目负责人分配或参照表 10 计算工作量。表 10人数/单位数2 3 4 5排 序 1 2 1 2 3 1 2 3 4 1 2 3 4 5系 数 0.7 0.3 0.7 0.2 0.1 0.7 0.15 0.1 0.05 0.7 0.15 0.05 0.05 0.05说明:合作者中有外单位人员时,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科技成果、奖项等全额计算工作量,否则按照表 10 分配系数扣除外单位人员的相应工作量;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合作者工作量分配方案报送科技处,否则不计算参与者工作量;如果合作者超过 5 名,则由 5 名后的人员
10、(含第 5 名)共同分配系数 0.05。第四条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的基本程序1. 教师个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成果,并将成果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上交各学院。2. 各学院进行审核、统计、汇总(支撑材料不全的不统计汇总) ,无误后将汇总结果及相关原件和复印件送交科技处。3. 科技处在完成全校统计后,把最后结果反馈给各学院,核实无误后作为当年最终量化考核结果。第五条 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及使用办法 1.根据本办法计算出的科研工作量经本人、学院、科技处审核确认后作为教师本人年度科研工作量,并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选先等的参考依据。62. 不同层次和等级额定科研工作量级别 专业教师额定工作量(分) 基础课教师额定工作量(分)教授二级 1000 500教授三级 480 240教授四级 300 150副教授五级 200 100副教授六级 150 75副教授七级 100 50讲师 60 30助教 20 103.基础课教师由学校认定。第六条 本办法由科学技术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