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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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暂行办法(2011 年 10 月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称“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职责是指导和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分为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均采取评聘制。校内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责任人,负责研究生的全面指导工作;校外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实践环节,为所指导的研究生创造条件进行学位论文的实践活动,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第四条 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导师评聘工作,

2、要遵循有利于优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有利于实施研究生分类培养、有利于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原则,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第二章 评聘对象与条件第五条 评聘对象1、校内导师:需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2、校外导师:企事业单位、政府、科研院所等从事该领域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2第六条 评聘基本条件1、校内导师具有较丰富的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实践经验,且所属学科应为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申报条件中的支撑学科或相关学科(详见附件)。2、校外导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对应或相近行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

3、技术(或管理)岗位职务,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一般需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科研成果,能够胜任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工作。3、评聘条件具体要求由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根据该专业学位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报学位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实施。第三章 评聘工作程序第七条 个人申请与院系初评校内已获得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拟聘任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由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汇总表报学位办公室审核;聘任本学院之外的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需经过该教师所在学院同意。校外在职人员拟聘任为专业学位

4、研究生导师的,需填写燕山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并由该专业学位类别(领域)3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签署初评意见,报学位办公室审批。第八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经初评通过的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人员名单,由学位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审批通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由学位办公室公示,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则发文予以公布。第九条 学校聘任审批通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由学校统一聘任。其中,校外导师由学位办公室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到期由本人提出申请,重新审核,审核合格可续聘。第四章 其他第十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第十一条 本

5、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位办公室负责解释。4附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与支撑学科、相关学科对应关系表序号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支撑学科 相关学科* 所在学院1 工商管理硕士 企业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2 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文法学院3 旅游管理硕士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 经济管理学院4 工程管理硕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无 经济管理学院5 应用统计硕士 统计学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经济学 理学院6 翻译硕士 外国语言文学 无 外国语学院7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 无 机械工程学院8 材料

6、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无 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9 仪器仪表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无10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 无11 控制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无12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无电气工程学院13 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无14 计算机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无15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6 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 无信息工程学院17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无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 院18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无19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 无车辆与能源学院20 建筑与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无 建筑工程与 力学学院21 工业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无22 项目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无23 物流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无经济管理学院24 工业设计工程 设计学、美术学 无 艺术与设计 学院25 会计硕士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学院26 法律硕士 诉讼法学、公共管理、政治学、哲学 文法学院5备注:本表中“相关学科”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布的 2010 年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基本条件,结合我校已有的学科授权情况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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