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2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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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四川大学 2012 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 2007 年 1 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项目按照“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 ”的思路, 重点依靠“985 工程”建设高校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 )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项目实施院校。项目实施院校名单附后。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赴国

2、外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亦纳入本项目派出。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全国 6,000 人/年,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2,500 人,联合培养博士生 3,500 人。我校 2012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为 60 名;攻读博士学位者符合选拔条件均可申请。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含在国外就读的优秀自费留学人员) 公开选拔。留学期限一般为 36-48 个月,具体以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48 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 6-24 个月。 4、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

3、010-2020 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5、留学单位 留学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一流学科专业。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此外,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 /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有

4、特殊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3、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 55 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 18 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 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笔试总分 60 分(

5、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 3 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 65 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部分 60 分(含)以上;(2)外语业本科(含)以上坒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 6.5 分,托福 95 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 级,日语达到二级(N2),

6、韩语达到 TOPIK4 级。4、年龄不超过 35 岁(1977 年 3 月 10 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5、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五、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要求 1、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

7、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本校青年教师及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3、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六、申请攻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要求申请时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

8、已获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负责评审及录取工作。 2、申请准备 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 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 /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具体要求、程序和申请截止日期以国外相关机构公布信息为准。3、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2012 年申请受理工作计划分两批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批网报:2012 年 3 月 1 日-3 月 20 日 (受理攻

9、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第二批网报:2012 年 5 月 15 日-5 月 25 日 (只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4、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获得学校正式推荐后需按照附件二要求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申请材料。4六、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本项目主要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同时鼓励通过教育部/ 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

10、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学校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学校将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优秀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八、工作进度安排第一批选拔工作:1、2011 年 11 月-2011 年 3 月 1 日前,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对外联系,获取录取信函、资助证明及培养计划等材料;申请博士生联合培养人员获得国外邀请信和有双方导师签名的联合培养计划。2、2

11、011 年 12 月 15 日25 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所)报名登记。校内申请材料包括: (以下材料均请留备份,不再退回) 。各学院项目主管名单请见附件三。(1) 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附件一) 。表中内容如无可不填;留学单位已确定的才能填写留学单位栏。(2)个人简历(包括参与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 ;(3)本科生及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暂缓。(5)国外录取信或邀请函复印件(含意向接收信函,如无可暂缓) ;3、2011 年 12 月 30 日前,各学院(所)进行汇总、审核和推荐工作。各学院(所)在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后,填写 “学院推荐人

12、选信息汇 总表” ,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汇总表电子版和学生申请材料一并交项目办公室。 (联培博士生需排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需排序)4、2012 年 2 月 13 日2 月 17 日,项目申请人向项目办公室补交最终确定的录取信、免学费证明、培养计划、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一套(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 ,或邀请信及其翻译件、联合培养计划、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各一套(联培博士申请人) ;5、2012 年 2 月 24 前,项目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候选人员选派条件和对外联系结果进行评审和选拔,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并公示。6、2012 年 3 月 1 日-3 月 10 日:项目办公室统一组织被

13、推荐人完成网上报名(http:/) ,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接收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后提交留学基金5委。材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二,并参见 关于准备 2012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7、2012 年 4 月: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8、2012 年 5 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9、2012 年 7 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第二批选拔工作:(选拔攻读博士类别)留学基金委受理时间:5 月 15 日-25 日。只受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根据第一批选拔情况确定。详情见国家留学网“2012 年国

14、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http:/ 联系电话: 85407080 电子邮箱: FANL 办公地址: 望江西区行政楼 511 室公派研究生项目办公室2011 年 11 月 4 日6附件一四川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号 在读年级:单位 专业 政治面貌申请人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Email:指导老师(本科略) 外语水平证明留学国家(地区) 留学学校 拟修专业拟留学时间 自 年 月 至 年 月 共 月 对方是否资助攻博学费申请类别 联合培养博士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博士论文研究方向研修计划的简要说明申请人签字:导师意见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

15、所) 审核推荐意见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7附件二 正式书面申请材料清单:(除特别注明的材料外,其余材料一式三份,申请学费资助者需一式四份;首页注明原件或复印件)1. 2012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封面:此封面共两页,请用 A4 纸正反打印,置于整套材料第一页。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3.单位推荐意见表(仅交原件一份)4. 两封专家推荐信(仅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5. 身份证复印件6. 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入学通知复印件及其翻译件7. 收取学费明细表(仅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8.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 )9. 最高学历/学

16、位证书 复印件10.在籍证明(按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供的模板)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12.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如暂无外方接受导师,只需国内导师签字)13.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14.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15.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严格按顺序整理好后,用长尾夹固定后(不要装订)上交,并在材料首页右上端分别注明原件和复印件。详细要求请参见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 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表单位 姓名 办公电话吴玉章学院 蔡艳 85405271 经济学院 袁昌菊 85418561法学院 黄俊 85471106文学与新闻学院 梁昭 85412910外国语学院 胡刚 85

17、410325历史文化学院 姜莉 85412312数学学院 曹清华 85471719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吴海英 85410030化学学院 姜林 85410765生命科学学院 王燕秋 85412704电子信息学院 陈笃海 8546387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丽娟 85416055刁欧 85403689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梁岚 85406545电气信息学院 张瑾 85405623计算机学院 陈宇 85468665建筑与环境学院 高倩 85407049水利水电学院 骆红 85405611化学工程学院 杨谨瑗 85405222轻纺与食品学院 李洁 85405840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陶全华 85461786黄莉 85501558华西基础与法学学院郭晓伟 85501558华西临床医学院 贾雪 85422220华西附二院 黄莉君 85502454华西口腔医院 肖丽英 85501438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张晓玲 85501599华西药学院 张榕 85503407公共管理学院 吴敏 85418790工商管理学院 向朝进 85412728高分子研究所 王勤 85405417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 聂宇 85415928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 吴扬 85164063分析测试中心 左奕 85418178纳米研究所 黄文 85164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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