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使用管理办法报告厅是校区举办学术报告、讲座、各种工作会议及教职工文艺演出的场所,为保持良好的使用秩序,现对报告厅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 报告厅的用途1、召开较高层次和级别的学术会议、讲座;2、举办各类报告会、工作会议;3、举办校区教职工文艺演出;4、经学校批准后的其他活动。二、报告厅的管理1、报告厅由校区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前需向党政办公室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2、报告厅的使用安排遵循校级会议及活动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报告厅,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统筹和调整。3、各部门使用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参会人员进场和退场的疏通并在会场内进行组织和
2、管理,活动组织者必须配合报告厅管理员做好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工作,尤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4、报告厅管理员在使用前要调试好音响、灯光及多媒体设备,打好字幕,会议(活动)结束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清理场地、关闭电源,确保室内安全。5、报告厅管理人员对每次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检查、上报。室内设施在会议期间如遭人为损坏,由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并追究会议组织者的相关责任,同时限制其本学期内再次使用。6、报告厅管理人员和电工经常对大厅的电线路、灯光、消防栓、通风设备舞台的幕布进行检查,防止因灯光与幕布或其它物品距离太近温度过高而引起的火灾事故。7、校外单位使用报告厅须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三、报告厅
3、的使用报批程序1、组织者在党政办公室网页下载报告厅借用申请表,一式两份详细填写使用时间、活动内容、人数、字幕及其它服务要求后,经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党政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使用。2、经党政办公室审批同意后,使用单位将申请表第二联交于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相关调试及服务工作。3、报告厅借用申请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交至办公室,重大会议或对会场环境及设备有特定要求的,须提前一周预约。如果学校临时有紧急会议需使用报告厅,经校区领导批准,立即启用。 4、办理使用手续后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在预约使用日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四、报告厅的使用要求1、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进入。2、保持厅内卫生干净,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吃带果壳的食物和随地丢弃垃圾。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报告厅。4、爱护公物,严禁一个座位坐多人,不得踩踏座椅。5、报告厅内多媒体设备和音响由管理人员操作,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动用。6、只允许在报告厅内指定位置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严禁使用双面胶(海绵胶、封箱胶布等)粘贴或用铁钉打孔。7、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制止违规行为、请出场外直至谢绝入场等处理办法;严重违规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8、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