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临床医学院临床实习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临床实习教学是医学在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学生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把所学知识应用于临床实践的重要环节,旨在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医学职业道德风范、伦理和行为,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学生在医疗实践中学会收集、辨别和运用所学的知识,掌握临床操作技能的基本规范,训练临床思辨能力,用以帮助社会群体和病患个体保持健康、预防疾病和诊治疾病,为毕业后的学习、研究和工作奠定基础。 第二条 临床实习教学应坚持 “三育人”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要加强“三基” (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注重“三严” (严肃的态度
2、、严格的要求、严密的方法)的培养;要努力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深化医学教学改革,严格要求,正规训练,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第三条 临床实习教学时间跨度长、轮转科室多、学生分散,教学管理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为了实现实习教学目标,明确各级职责,实施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临床实习的各医学专业学生。第二章 组织领导与管理职责第五条 由临床医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全面负责临床实习教学的领导和规划工作。临床医学专业实习教学和实习质量由教务部负责,实习学生组织管理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第六条 学生工作部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临床医学专业实习
3、轮转表,组织实习前的动员培训活动,并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和实施。(二)负责实习年级同学的日常管理,按规定审批学生的请假事宜。(三)加强专业思想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教育工作。2(四)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的实习前动员和岗前培训。(五)配合教务部、临床科室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协助组织实习生评教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与实习科室教学主任、住院总医师、带习教师等沟通,了解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对违规违纪、实习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完成实习任务的同学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六)组织评选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干部,医院十佳帶习教师和十佳帶习科室的评选。第七条 教研室(科室)是负责临床
4、实习教学的基层单位,在临床医学院学生科和临床科室主任的共同领导下,分管教学副主任或护士长、教学秘书、住院总医师、带习教师分级负责,实习工作落实到人。一、 教研室主任、科室分管教学副主任(护士长)实习教学工作职责:1. 需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科发展情况,组织本学科专家不定期修订各专业、层次本科生的实习大纲和教学计划,及时上报学院教务部或各系教学办。2. 按照学院下达的实习轮转安排,组织本科室专职教师、教辅人员、住院总医师、带习医师、护师等,围绕临床教学进行分工,明确工作和责任。3. 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入科教育、基本临床技能培训,介绍科室的基本情况、有关的规章制度、医护合作问题、医患沟通问题以及本科室特
5、殊工作要求等,落实分组安排。4. 组织实习生参加临床诊疗活动、病案讨论、床旁教学、实习生讲课等学习活动,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为学生提供临床实践机会。5. 尽量为实习生提供实习学习所需的工作、生活条件。6. 全面监控本科室实习教学质量,定期检查、督促教师带教,负责组织对学生的全面考核,定期组织实习生座谈会,收集实习生意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加强与学院教务部和学生工作部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实习中的问题。37. 推荐实习学习和教学的先进个人。8. 负责建立并完善本科室实习教学档案。二、 教研室(科室)教学秘书、教辅人员实习教学工作职责:在教研室主任、科室教学副主任的领导下,完成下述实习教学相
6、关工作:1. 完成实习生分组,落实各级带习教师;每一个医疗小组中,必须指定一名具体指导学生的带习教师,原则上应是本院教师;实习生名单、对应的带习教师、对应的分管床位情况等应公布于科室“张贴栏” 。2. 落实各项有关实习的教学安排,如入科教育、技能培训、实习生小讲课等,协助督查各项教学任务完成情况。3. 各种实习教学文件、资料(如实习手册、量化考核表、实习成绩报表等)的领、发、报、送,完成本科室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和电脑管理。4. 协助教研室主任、科室分管教学副主任完成本学科实习教学出科笔试、床旁考核的试题拟定和考核实施,按时上交实习成绩。5. 积极收集带习教师和学生有关实习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向主
7、管领导进行汇报。6. 学院、教研室(科室)布置的其他实习教学相关工作。第三章 对带教教师的要求1、带教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在分管院长领导并主持下进行,每年年初进行一次,认定结果由教务部公布并发放聘书,并报学校备案。2、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丰富的带教经验,带教效果好。4三、临床类带教教师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 3 年以上从事本学科专业实际工作经验(规培生和研究生不得作为带教教师)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5 岁。第四章 对临床实习生的要求第八
8、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明确学习目标,确立终身学习观念,专心致志地学好医学专业知识与技能,重视实习的每个学科,努力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第九条 实习生以实习医师资格在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参加临床实习,要认真负责地完成所参与的医疗工作,服从组织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执行学校和医院的规章制度。实习医师填写的医嘱、处方、病危通知单、会诊单、病情证明、出入院证明等,一律经上级医师审核签章方生效;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检查结果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实习学生每科书写完整病历至少 5 份,并交指导教师修改。第十条 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坚持在服务中学习。实习生要培养自己有高尚的医
9、疗道德,要关心体贴病人,不允许在病人身上做试验,不准在危重和死亡病人身上练习操作,男实习生做女性盆腔检查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在或病人家属在场;不接受病人财物,不委托病人及家属代买任何物品。实习过程中,如有严重违规发生责任事故者,将根据其所犯错误及其后果严重程度以及认识错误的态度,由所在科室领导及医学院领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第十一条 自觉维护医师的职业形象,实习生不得在门诊及病房区域喧闹,白大褂应保持整洁,不穿拖鞋、高跟鞋及响底鞋进病房,着装干净得体,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中注意维持和营造良好的团队工作氛围,尊重医生、护士和工人。第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务,反对浪费,对各种医疗器械、药品和实验器械
10、要注意爱惜使用。各种医用纸张表格、胶布敷料等不得作为私用,不5得用各种临床专用纸张、表格作草稿纸和学习笔记本。凡无故损坏器械设备,按规定负责赔偿。第十三条 临床实习纪律规定:(一) 、实习期间无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先到病房参加查房、完成相应医疗工作后,方准离开,值班同学节假日照常上班。(二) 、实习生每天早晨应提前至少 15 分钟到病房,了解所管病人的病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查房时向主管医师汇报。(三) 、实习生轮流参加值班,凡头一天值班者,次日上午交班以后才准离岗休息。(四)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实习期间因事、因病请假在一日之内者,请假时间在 3 天以内(含 3 天)者,由实习科室带
11、习教师(实习科主任或住院总)同意,年级主任(或教师实习队长)同意,交学生工作部(或实习基地医院)签署意见并备案;3 天以上 7 天以内(含 7 天)者,除以上部门同意外,还需实习基地医院领导签署意见;7 天以上由教务处签署意见,并附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承诺书。(五)病、事假累计一周以上者,按规定必须补完所误实习时间后,实习队给予签署实习鉴定意见。(六)假满必须到学生工作部销假;不假离岗或未完清请假手续离岗或事后补假者,按旷习论处。(七)按照学校实习无故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 1 学时计算,旷习一天按 6 学时计。旷习学时数,累计达 4 学时,给予口头警告;累计达 8 学时,给予书面严重警告;
12、累计达 16 学时,给予记过;累计达 24 学时,给予记大过并通报批评;累计达到 32 学时,给予留实践基地查看;累计达 64 学时,给予留级、但可跟班实习;累计达 128 学时,停止实习,直接编入下一年级。(八)学生转院实习规定: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院,但实习生在原实习单位实习满 10 个月后,确因就业、用人单位试用需转院实习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附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报院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批。 6(九)按照西南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实习学生给予相应处理:(一)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 1029 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二)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 3039 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三)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 4049 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四)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 5059 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五)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 60 学时及其以上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学生工作部2016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