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一)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 标准分 自评分 扣分情况说明 考评分1、按照安全责任书要求,层层落实部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责任人。 62、制定各项安全工作的排查(检查)记录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记录。有检查有记录,全年要求 10 次,少一次扣 1分。103、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部门无法整改的及时报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不进行及时整改或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每出现一次扣2 分,扣完为止。15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安全会议,安全检查。 缺席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2、 5部门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40 分)5、各部门半年形成一次安全检查报告,全年形成一次安全总结,按时上报学院综治考核办公室。少一份扣 2 分。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二)一级指标 考核办法 考核细则 自评分 扣分情况说明 考评分安全管理工作的效果(60 分)此项采用倒扣分考核,全年部门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计60 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考核细则扣分。1、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损失在 1000 元以下的每次扣 2 分,损失在1000 元10000 元的每次扣 5 分,损失 1000元以上的取消责任人当年综治维稳奖评奖资格。2、因安全管
3、理不到位造成学院财物被盗或损失,损失在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每次扣 2 分,损失 5000-10000 元,每次扣 5 分,损失在 10000 元以上的取消责任人当年综治维稳奖评奖资格。3、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受伤,轻伤每发生 1 人次扣 2 分;重伤每发生 1 人次扣 5分,致残以上的取消责任人当年综治维稳奖评奖资格。4、其它因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学院声誉受损害的,视损害程度扣 15 分,造成严重损害的取消责任人当年综治维稳奖评奖资格。重大安全事故问责办法发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时,取消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当年的综治维稳奖,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责任。1、安全管理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致残、致死;2、安全管理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财物损失在一万元以上;3、安全管理严重失职,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并被媒体曝光,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问责;4、安全管理严重失职,造成学院各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考核奖惩兑现办法:各部门的考核结果与本部门人员年终“综治维稳奖”发放挂钩,实发综治维稳奖=应发综治维稳奖安全 责任考核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