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海事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归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福建海事局机关各项经济活动健康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直属海事系统财务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局机关各部门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预算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实行“统一管理、分类核算、归口负责、集中平衡”的管理模式。第四条 预算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第五条 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预算。第六条 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
2、制度。(二)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三)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四)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第七条 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纳入部局批复预算前由综合计划处归口管理,并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组织项目的编报,经部海事局批准后,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基本建- 2 -设项目经部局批复下达后,属土建、船舶建设、房屋建筑物购置类项目归口基建装备处管理,属 VTS 建设、科技信息化建设类项目归口科技信息处管理。第二章 预算归口管理职责第八条 财务审计处是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预算统一管理,主要职责是:(一)牵头组织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归集和综合平衡。(二)编制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草案及撰写编制说明书。(三
3、)按局工作要求,下达年度预算。(四)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五)跟踪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完成预算支出目标,监督预算执行。第九条 局机关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归口管理相关预算(详见附件一: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表) ,主要职责是:(一)审核归口经费报销是否符合政策及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规定、是否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支出用途是否与预算内容一致、是否超预算。(二)组织归口经费预算基础数据的搜集、整理、分析和审核用款部门提交的年度经费需求,编报归口经费年度支- 3 -出预算方案,包括预算测算依据、政府采购预算,并协助财务审计处编制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草案。(三)根据下达的年度预算,制定预算
4、执行计划并报备财务审计处。(四)组织预算执行,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预算,做好归口经费预算执行定期分析,并监督预算执行。 第三章 预算编制第十条 经费支出预算编制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交通海事系统财务管理制度。(二)上级部门对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原则、要求。(三)福建海事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四)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等。第十一条 财务审计处于每年 6 月和 10 月下达编报次年局机关经费支出“一上” “二上”预算的通知;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归口经费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编报归口经费下年度预算支出建议数。第十二条 财务审计处根据“
5、二上”部门预算控制数和局机关工作需要,结合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经费支出预算建议数,于次年一季度编制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草案。第十三条 经费支出预算应按下列优先顺序安排:- 4 -(一)按政策规定发放的工资津补贴、离退休费等各项工资性支出。(二)保证日常工作和海事事业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务经费。(三)按规定配发给职工的各类制服装具等。(四)海事业务发展所需的技术装备,以及提高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所需的经费开支。(五)其它必需安排的管理费用。第十四条 会议、局内举办各类培训班以及科技课题应事先编制计划,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方可列入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数以部海事局批复数为准,归口管理部门应
6、严格执行和控制支出,不得突破。第十五条 经费支出预算应留有余地,用于当年应急开支和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性开支。第四章 预算执行第十六条 财务审计处、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执行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第十七条 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在审定下达前,各归口管理部门可以先按照上年同期实际支出数安排支出。局机关经费支出预算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按照审定后下达的预算执行。- 5 -第十八条 年度支出预算下达后,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分工制定预算执行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逐月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全面控制费用支出,并根据各类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年度预算的调整工作。第十九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统筹兼顾、
7、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原则上不得突破年度预算限额。第二十条 财务审计处应严格控制预算外支出,未列入年度预算的支出,原则上不得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的支出,由用款部门提出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审计处部门负责人审签,并报分管局领导和局长审批后执行。未列入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大额资金,按照中共福建海事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规定(试行) 执行,因突发情况属应急性的支出可直接报请局长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一条 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职工开展活动经费和离退休干部活动经费实行事前审批制度。主办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开支标准提出签报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审计处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并报分管局领导和局长审批后,方可
8、实施。第二十二条 凡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各类费用开支,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6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是指局机关固定资产以外日常工作中所有与办公有关的物品,分为耐用品和易耗品。其中,耐用品是指单价在 800 元以上(含 800 元) 、1000 元以下,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家具、办公设备等物品;易耗品是指单价在 800 元以下的文具、办公设备耗材配件、用纸、笔记本及清洁用品等日常办公用品。第二十四条 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局长授权范围内履行相关经费的审批权限,具体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及权限按福建海事局机关经费支出报销管理规定 (闽海事财【 】 号)执行。第二十五条 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务审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福建海事局机关经费收支预算归口管理办法 (闽海财会【2014】41 号)同时废止。附 件 一 : 局 机 关 经 费 支 出 预 算 归 口 管 理 部 门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