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保障公务活动顺利进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车辆管理使用1.公务用车由人事秘书处统一管理。主任配备专车,副主任公务用车重点保证,上下班公车接送,车辆每周一轮换。公务车辆出济南市区(含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的,需经分管行政副主任同意后方可派遣。2.两个办公区车辆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派遣手续,加强沟通协调,科学调度车辆,确保各项公务活动顺利进行。3.遇有紧急情况,车辆管理人员可先派车,事后及时补办手续。4.非工作日和非工作时间的公务用车,由人事秘书处指定专人统一调度。无公务出车任务,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停放
2、,严禁公车私用。二、车辆维修保养1.公务用车维修和日常保养一律在办公室指定修理厂进行。凡需要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驾驶人员要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签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和人事秘书处处长审核,办公2室分管行政的副主任审签后方可进行。2.公务车辆在济南市区以外需要进行维修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经人事秘书处处长同意,事后按规定补办手续。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三、车辆管理人员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保证公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2.严格遵守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不公车私用,不安排“ 人情 车 ”。严格遵守 车辆
3、维修和油料采 购审批程序,随时掌握车辆维修和油料消耗情况,努力降低运行成本。3.开展经常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找事故苗头,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4.教育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学习车辆保养维修知识,提高车辆管理能力。四、车辆驾驶人员职责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技能。保证车辆始终处于安全状态。2.提高保密意识。乘车领导和有关人员讨论的问题严禁3擅自对外泄露传播。3.坚守工作岗位、保证联络畅通、服从车辆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安全、整洁。出车归来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4.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出车,严禁开“英雄车” ,严禁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使用,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5.认真学习车辆维修保养技术,提高车辆维护保养水平,使车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降低维修成本和燃油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