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2009 年 4 月为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重点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教学水平,推动高水平学科建设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行访问学者制度的意见 、 关于在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结合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一、实验室简介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于 1992 年开始筹建,1996 年通过国家验收,并向国内外开放,2003
2、、2008 年两次通过国家评估。多年来,实验室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 八字方针,以高分子科学为基础,以纤维材料为特色,瞄准纤维材料和高分子材料学科前沿,凝聚学科人才,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目前周其凤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徐坚研究员任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 50 名,其中教授 34 名,副教授 14 名,50 岁以下研究人员占64。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1)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2)功能纤维与低维材料;3)环境友好和生物纤维材料。2003 年以来实验室共承担国家、部市委和合作科研 400 余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5 项。发表学术论文 144
3、0 篇,申请专利 396 项,授权 129 项。“211”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工程进一步赋予了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以新的活力。作为国内纺织领域重要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将为建设成国际纤维研究和交流中心而努力,为纤维材料学科的发展和实现我国纺织工业新的发展战略,为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重大需求做出新的贡献。实验室设有科研工程和测试技术平台,包括:工程技术平台:拥有熔体纺丝、复合纺丝、湿纺、干纺、冻胶纺丝、液晶纺丝、双螺杆共混挤出机、注塑机、聚合釜、反应挤出机、复合材料拉挤成型、复合材料缠绕成型、复合材料模压成型、树脂转移模压成型、刮膜成型、喷雾干燥等一系列纤维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的
4、加工成型试验设备,同时建有碳纤维、芳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Lyocell 纤维、中空纤维膜、PBO 纤维等多条试验生产线,可以进行扩大试验。分析测试仪器平台:拥有NMR400、FTIR、SEM 、 TEM、AFM、HLGC、GPC、DSC、TGA、MDSC、DMA、GY PC、POM、激光粒径仪、纤维接触角测定仪、毛细管流变仪、旋转流变仪、微型双螺杆共混流变仪、HAAK 双螺杆共混系统与流变仪、冲击试验仪、热变形温度仪、材料试验机等一系列先进的测试仪器。科研平台技术队伍:实验室注重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注重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经过多年的努力,建立了一支业务水平高,工作效率高,具有良好服务意识
5、的科研平台技术队伍。二、访问学者基金资助对象访问学者基金用于支持重点实验室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教学工作所需费用,择优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和专家,特别鼓励青年科研人员来实验室工作。优先资助与本实验室联合培养学生的研究人员。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分为两种类型:来自境外的学者;境内而非本校的学者。获准资助后,要求访问学者一年内在本实验室工作的时间不少于 30 天。三、基金申请指南1 申报受理时间:每年 9 月 30 日截止。2 基金申请申请人认真填写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申请书 ,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高校为学校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实
6、验室提出申请。现阶段申请经费一般为 510 万元/人。3基金审批访问学者项目经专家评审、由本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并确定资助金额。完全自带经费的访问学者项目,由实验室主任审批。获得通过的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实验室主任签署批准意见后于 11 月底前通知申请者。四、基金管理办法1访问学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访问学者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运行经费相关管理办法和东华大学财务管理规定执行。经费在学校财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作它用。访问学者项目获批后,实验室将设立配套资金用于提高访问学者科研设施和工作条件的改善。有关经费的开支由实验室主任核准在学校财务报销。基
7、金的使用范围限访问学者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所需的费用,包括实验材料费、仪器使用费、国内考察及参加学术会议的旅差费、学术资料费等费用。项目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本实验室;自带经费的结余经费退回原拨款单位或个人。2访问学者项目的结题访问学者完成访问计划后,需向实验室提交工作总结和研究报告;发表论文按照如下署名: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 “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Modification of Chemical Fibers and Polymer Materials,Donghua University,China”) ;论文发表
8、后,需向实验室提交论文抽印本或复印件。实验室将对项目完成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对完成情况优秀者在下一年度基金申报中予以优先资助。课题结束后所取得的相关论文专利、鉴定或评议、经济效益等成果应及时告知实验室。访问学者完成的研究论文、获奖、鉴定等成果凡署名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将按重点实验室有关奖励条理给予奖励。4. 项目成果归属和转让须知项目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本实验室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论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实验室同意。部分及全部自带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课题,其研究报告及学术论文由研究者以双方单位人员的名义署名,论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双方单位人员的名义署名,论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双方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