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桥-东陆学校校内骨干教师评审办法(征求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师发展的不同需求,特制定高桥-东陆学校骨干教师评审办法。评选对象1教龄:应有五年及以上教龄。2职称:有一级及以上职称(续聘除外) 。3专业:爱岗敬业,尊重学生,师德风范好。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与专业水平。二、骨干类别1. 高桥-东陆学校学科骨干教师。2. 高桥-东陆学校班主任骨干教师。3. 高桥-东陆学校研究型骨干教师。三、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参加高桥-东陆学校对应的骨干类别的评审。1. 高桥-东陆学校学科骨干教师。(1)教学成绩在同类班级中较好。(2)课堂教学受学生欢迎。(3)有自己良好的教学风格。符合上
2、述条件的,可申请参加高桥-东陆学校学科骨干教师的评审。2. 高桥-东陆学校班主任骨干教师。(1)对行为规范有困难的学生能积极帮助改进,并有效果。(2)班级管理有较好的方法,在同类班级中班风良好,得到公认。3. 高桥-东陆学校研究型骨干教师。(1)能较好的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策略。(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有较大贡献。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参加高桥-东陆学校研究型骨干教师的评审。四、 评审程序1基本原则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每三年评选一次,校骨干教师不超过教师比例的 20%。2操作程序(1)个人申请。在评选前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2)评审对所有骨干评审时,评审小组应综
3、合考虑,参加评审的教师在学校工作表现,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以及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在确认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评审小组评分后,按得分先后排序,并公示 3 个工作日。(3) 条件相同时下列情况优先:获得过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等称号。教学评比获奖。有科研成果。有论文。在上述情况中以国家级、省市级、区级、学区级、校级顺序排列。3称号的授予由校长公布并颁发证书,开始实行权利与义务。五、权利与义务1优先参加教科研、学术交流、教学示范、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等培训。2可作为有关荣誉称号评选的推荐对象。3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做好本职工作;积极提高教育教学业绩;开好示范课;参加校本研修
4、和课题研究等。4参与教师培训,指导青年教师等学校安排的工作。5 按高桥东陆学校绩效工资方案考核后,开始执行校骨干津贴。六、组织与管理由教科研室、教导处、德育处、人事部门共同负责。1相应的信息记入个人业务档案。2.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履行职责情况和发展情况。3每学年组织考核,连续两年合格或有一年不合格者,撤消称号。4调离的处理。调离本校本办法的权利、义务随即停止。七、评审小组成员由高桥东陆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成员组成。高桥东陆学校 2018 年 5 月(有参加评审的老师,2018 学年度上班第一天交材料)附件 1:高桥东陆学校骨干教师申请书申请人姓名: 申请学校骨干类别:申请理由(具体事例写实)(后附佐证材料)附件 2 高桥东陆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表(一)姓名: 学校骨干类别:学年度履职写实职能部门评价考核等第学校意见日期 年 月 日(后附佐证材料)高桥东陆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表(二)下列每项 10 分,总分 85 分及以上优秀 ,84-70 分合格,69 分以下不合格。序号 考核内容 自评 部门评价 校评1 师德与人文修养2 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各项工作,维护学校利益3 教育教学业绩4 公开课5 学生喜欢程度6 关心困难学生7 参与课题研究8 在教研组或年级组或备课组专题讲座9 与相应类别骨干申请时相比较有进步10 积极完成校本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