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文件津工大环化 2017 研 3 号 签发人:魏俊富天津工业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发表论文水平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强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经化学工程与技术及相关学科分学位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会议审议,决定对我院全日制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规定如下: 一、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在 SCI 或 EI 检索源期刊上发表或已录用 1 篇与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2. 至少发表或录用 2 篇与所申请学
2、位学科领域相关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3. 至少发表或录用 1 篇与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相关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同时作为发明人之一以天津工业大学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发明专利 1 项。 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应满足2以下条件之一:1.至少发表或录用 1 篇与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相关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2.至少发表或录用 1 篇与所申请学位学科领域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同时作为发明人之一以天津工业大学为第一申请人申请发明专利 1 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在满足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5 年修订) 的
3、前提下,有一篇 SCI 收录期刊论文处于修改状态,经指导老师在分学位委员会上进行说明后可以推荐授予该研究生硕士学位。二、其他有关规定 研究生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生的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中的一位教师) ,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工业大学。 论文及专利须有指导教师署名。 专利只能作为首位学生申请人的毕业成果。 被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录用证明原件,并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需提交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证明材料。三、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指 CSCD 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 A 类论文,期刊收录情况及等级以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为准。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发3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5 年修订) 执行。五、本文件自 2018 年 1 月起开始执行。六、本规定由化学工程与技术及相关学科分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7 年 12 月 15 日(印发:综合办、研究生办、各系、部及膜所、生化所、环科院)主题词:学术论文 发表要求 全日制研究生 规定(共印 10 份)环化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 年 12 月 15 日印发录入:张赛晖 校对: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