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 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谈判 文件 采购编号 : 伊公采购代 2018 001 号 采购人: 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 二一 八 年 一 月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 2 第二章 供 应商须知 .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1 总则 . 10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 12 3 谈判响应文件 . 13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5 5 竞争性谈判 . 16 6 合同授予 . 19 7 纪律和监督 . 20 8 询问
2、、质疑和投诉 . 20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1 第三章 图 纸 及工程量清单 . 21 第 四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3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2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27 第 五 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43 1 报价函 . 45 2 报价函附录(第一轮报价) . 46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7 4 授权委托书 . 48 5 供应商的资格及证明文件 . 49 6 谈判保证金 . 50 7 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要求响应表 、售后服务承诺 . 76 8 施工组织设计 . 52 9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 53 10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 54 11 反商业贿赂承
3、诺书(格式) . 56 12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57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关于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 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 委托,就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 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1.2 采购编号: 伊公采购代【 2018】
4、001 号。 政府采购编号:伊政采【 2017】 243 号 。 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 伊川县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配套建设 270 米深水井( 2 眼)工程,深度为 270米左右,单井出水量为 4-8 吨每小时。 2.2 项目建设地点:伊川县 鸣皋镇 。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投资金额: 607958.90 元 。 2.5 建设工期: 20 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采购范围: 谈判 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2.8 质量要求:合格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 3. 供应商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的条件。 3.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3 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井施工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 3.4 法定代 表人本人谈判报名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 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 及缴纳的 2016 年 12 月以来连续 三个月 及以上社保 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提供 查询途径 ) 。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 3.5 须提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企业
6、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人 、 项目负责人 ) ,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3.6 须提供 2014 年 12月 0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 至少一份 。 3.7 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 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 ( 2016年度 ) 。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3.9 须提供 近 3 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政
7、府 采购网( )(查询日期 为 2015 年 01 月 04 日至 2018 年 01月 04 日)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10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11 本次 谈判 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 谈判 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谈判时,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
8、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4. 谈判报名 4.1 报 名时间: 2018 年 01 月 04 日至 01 月 08 日上午 08: 30 时至 12: 0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7: 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报名地点: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伊川县商都东路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D 区服务大厅 )报名。 4.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劳动合同 、社保明细) ,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盖公章、
9、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 类似项目业绩 1 份 , 2016 年度 审计报告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 4.3 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 。 5.2 谈判文件领取地点: 同报名地点 。 5.3 谈判文件 300 元 /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 6. 响应文件接受信息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
10、判时间: 2018 年 01 月 10 日 下 午 15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伊川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伊川县商都东路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第 三 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 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 地 址:伊川县 鸣皋镇 联系人: 尤女士 联系电话: 13937905222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
11、口国宝大厦 1110 室 联系人: 郭 女士 电 话: 0379-65786688 邮 箱: 2018 年 01 月 03 日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人 采购人: 伊川县鸣皋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伊川县人民东路 联系人: 尤女士 联系电话: 13937905222 1.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 1110 室 联系人: 郭 女士 电 话: 0379
12、-65786688 邮 箱: 1.1.3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1.1.5 项目名称 2017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1.1.6 建设地点 洛阳市伊川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预算金额 607958.90元 1.2.3 出资比例 100% 1.2.4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本项目 谈判 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1.3.2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13、务登记证 (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3 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水井施工贰 级(含)及以上资质 。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 4 法定代 表人本人谈判报名的,提供身份证明;法 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谈判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 劳动合同 及缴纳的 2016 年 12月以来连续 三个月 及以上社保 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提供 查询途径 ) 。 5 须提供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查询对象包括
1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委托代理人 、 项目负责人 ) ,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 6 须提供 2014 年 12月 01日(以合同签订日 期为准)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 ) 至少一份 。 7 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 ( 2016年度 ) 。 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9 须提供 近 3 年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查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中国政府 采购网( )(查询日期 为 2015 年 01 月 04
15、 日至 2018 年 01 月 04 日)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 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10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11 本次 谈判 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谈判 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 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谈判时,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
16、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开标时需提 供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详见以上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1.13 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 不接受: 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 2.1 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控制价为 : 607958.90元,
17、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3.3 谈判有效期 90日历天(谈判截止之日起) 3.4 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 万元整( 1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 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由本单位基本账户提交; 3.户 名: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伊川农商银行营业部 5.账 号: 6620 1011 8000 01404 保证金需注明为“ XX 项目投标保证金”。 截止日期 : 2011 年 01 月 09 日 下午 17:00 整 。 备注:供应商因自己未能准确填写附言栏项目编码而造成银行无法准确对账的,继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供
18、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及多标段综合缴纳均属无效缴纳;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基本户汇入的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8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5.4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文档: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完全复印件。 3.5.5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订均应采用 A4大小的纸张胶装方式,不接收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 4.1 封套上写明 供应商的地址: 供应商名称: XXXXXX(项目名称)项目
19、谈判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 01月 10日 下 午 15时 00分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伊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伊川县商都东路伊川县智慧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4.2.4 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否 5.1 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 5.3.1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 3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专家 3人; 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应在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3.9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供应商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2名 6.
20、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现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价的 5% 9 是否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提交电子版; 10 采购程序 1. 成立谈判小组 2. 制定或确认谈判文件 3. 确定不少于 3 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4. 谈判 5. 确定响应人 2017 年鸣皋镇洛阳辰涛牧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 6. 在财政 部门指定媒体公布结果 11 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 谈判文件费 300 元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 代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
21、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 成交供应商 支付; 3、 由 成交供应商 的失误所造成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的须负相关责任; 4、 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所承包项目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允许转包给他人,更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发现转包,采 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 成交供应商 负责赔偿; 5、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导致谈判失败的,本次谈判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 付款方式: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行协商; 7、 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8、 其它未尽事宜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