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评选办法(试 行)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 )制度是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的主力军作用,推 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向学校反映民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维护权益的重要方式,是促进学校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为鼓励教代会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提案,提案承办单位认真落实提案,经研究,决定每年在提案工作办理结束后开展一次评选表彰“ 优秀提案” 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活 动。有关评选办法如
2、下:一、优秀提案评选条件1、选题有代表意义, 围绕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对推动学校建设与发展起积极作用。2、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能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有助于推动学校各方面的改革和工作。3、提案适应学校目前经济和物质等条件,所提意见简明扼要,建议具体,措施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4、提案表填写规范,一事一案(一份提案提一件事情或一个问题),一案一表,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一式两份,由 1 位或多位正式代2表拟定并有 2 位正式代表附议),打印或用档案墨水书写,字迹端正,条理清晰。5、提案落实过程中,
3、提案人积极配合、参与,得到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落实工作小组的肯定。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评选条件1、领导高度重视提案承办工作,尊重提案人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积极接受承办任务,不推诿,不拖延。2、承办提案数量较多,落实提案措施得力,讲求实效,注重质量。3、提案落实过程中,主动组织协调,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4、提案答复认真负责,答复意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提案人满意率高。5、通过承办提案,促 进本单位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评选、表彰办法1、由提案工作人员提出初评意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审定,报院工会委员会批准。2、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选比例(原则上为 15%)。3、颁发“优秀提案”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奖证、奖品,评选结果在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和全体代表大会上报告,并在校内媒体上公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201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