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3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甲方: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乙方:(项目承担单位)丙方:(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或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为顺利完成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 (以下简称本项目),特订立本项目任务书。第二条:甲、乙、丙三方确认,本项目的执行期为自 年 月 年 月。第三条:项目执行期内,甲方无偿资助乙方 万元,于本年度预算执行期内由财政部门拨付乙方;乙方新增投资 万元,资金到位计划如下:1 年 月,到位资金 万元; 2 2 年 月,到位资金 万元。
2、第四条:乙方须对本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专帐管理。乙方收到甲方拨付的资金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消耗部分予以核销,形成资产部分转入资本公积。资金主要用于本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第五条:本项目的总体目标及主要研发内容(300 字以内,必须与项目申请材料中表述的内容一致。)第六条:本项目的验收考核指标(一)技术指标(必须与项目申请材料中表述的内容一致。)(二)经济指标本项目实施期结束时,完成总投资 万元(其中新增投资 万元);企业资产规模达到 万元;就业
3、人数达 人(其中因本项目实施新增就业人数 人);本项目产品(技术)达到 阶段,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缴税 万元、创汇 万美元。(三)项目获得证书情况 3 (产品标准、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专利证书、作物新品种证书,及技术、产品鉴定证书等)。第七条:本项目任务书签字生效后,乙方应认真按照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任务书的规定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创新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并对项目资金建立专帐管理,进行单独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每年 1 月 15 日之前向丙方提交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实施期到期 3 个月内向丙方提出验收申请,并对所
4、提供的监理、验收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丙方应建立项目承担企业诚信档案,定期实地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每年 1 月 30 日之前向省科技厅报送项目发展评估报告,并按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要求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结束,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任务书组织项目验收,并将全套验收材料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确认后向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验收证书。第九条: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不按本任务书执行、无故中止项目,不按计划用款、挪用经费等重大违约行为,省科技厅将终止合同并采取通报、停止拨款、追回资金等相关处理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甲方今后不再
5、受理乙方的项目申请。 4 第十条:本任务书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项目任务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务书文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分管负责人:侯树谦签约日期:分管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联系人:朱新祥联系电话:087163160665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542 号,650051乙方:(项目承担单位) 丙方:(州(市)科技局)负责人: 负责人: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联系人: 联系人: 5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