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江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 号)和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长大发200610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推动我校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保证双语教学的实施效果,特制定本办法。一、双语教学课程的要求第一条 双语教学课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使用外文教材或外文讲义进行教学,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 50及以上(外语课除外)。对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可比性强的学科和专业,要直接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原版教材。2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制定外文教学大纲。3编印词汇手册、注 释手册等,帮助学生理解教材
2、内容。4实施双语教学过程中,重要定理、概念以及关键词等使用外文进行板书。5教师使用外文布置作业,学生使用外文答题;期末考试教师须用外文命题,学生可采用中、外文相结合的方法答题,用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 50。第二条 各院( 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对暂不具备条件进行双语授课的课程,采用以中文教材双语讲授或英文教材汉语授课起步,逐步过渡、分步到位的方法。第三条 将使用双语教学与转变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结合起来。使用双语教学是一门课程的整体变革,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树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教学思想,采取科学灵活的教学方法,注重提高课堂教学的实际效果,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避免形式化和简单化。二、双语教
3、学课程的建设第四条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内容包括:教材选用、课程内容、教师队伍、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等。第五条 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1教材尽量选用高质量的英文原版教材(指直接采用国外先 进的原版教材);原版教材对问题的提出、展开和解决会有 许多与国内教材不同的地方,会使学生产生耳目一新的感觉,接受不同文化的熏陶;2鼓励采用多媒体授课,以增大双语课堂教学的信息量;3积极探索各种教学方法,强调学生主体性的发展;4创建校园英文环境,加强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氛围的整体建设,如英文板报、校园英语广播等;5双语教学应该以提高课程整体教学质量为目的,不能为设双语课而设双语课。第六条 进一步提高对双语教
4、学课程建设的认识。使用外语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是建立高水平大学,参与国际竞争,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 际交流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现实需要。学校将以下专业作为实施双语教学的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专业;适应我国加入 WTO 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等专业;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的品牌、重点专业。以上专业要在 3 年内,使双语教学课程比例达到相关专业所开课程总门数的 10以上。其他专业也应当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至少在 1 门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中开展双语教学。第七条 学校对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实施立项建设与管理,实行建设与开课同步的原则1任课教师填写长江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立
5、项任务书,经过专家评审合格,学校予以立项建设,建设期为两年。2批准立项的双语教学课程,依据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拨付专项建设资助经费,用于制作多媒体课件、购置教材或参考文献、提供学生学习资料等。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分期、分批划拨。各教学单位在学校经费支持的基础上,应给予适当的配套经费支持。3学校定期对已立项的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考核评估,不合格者取消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资格,停拨或收回建设经费。第八条 学校图书馆、院(系、部)资料室在购置图书时,应对双语教学课程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三、双语教学课程教师队伍建设第九条 开设双语教学的教师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1具备主讲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职
6、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3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能够流畅地运用外语进行授课及交流。第十条 学校高度重视从事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设立专项经费计划,每年派出若干名教师外出进修学习,与此同时,学校开设中青年教师英语培训班,聘请外籍教师对中青年教师进行口语培训,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第十一条 积极寻求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加强学科专业之间的校际交流,引进先进教材及管理模式,聘请校外高水平教师进行双语教学。第十二条 学校鼓励并提倡留学博士、 硕士或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积极承担双语教学工作,并主动培养中青年教师使之逐步胜任
7、此项工作。第四章 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管理与相关政策第十三条 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学校双语教学的总体目标和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双语教学的规划,并在教学过程中予以实施。各院(系、部 )要选 派教学效果好、外语水平高的教师承担双语教学工作。为提高双语教学主讲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对双语教学教师的工作量进行补贴。 经考核 评估合格,首次开设或重复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按该课程教学工作量的 2 倍或 1.5 倍计算。第十四条 承担双语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根据双语教学课程的要求,将相关中英文的教学大纲、教案、多媒体课件、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教学资料上网,并免费向学生开放,以利于学生学习。第十五条 双语
8、课程的课堂教学应重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与交流,避免双语教学的“ 单向灌输”和“ 翻译化” 倾向。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用外语进行思维、获取专业知识,以及提高学生运用外语进行专业知识交流的能力。第十六条 实施双语教学的教师,应接受学校和院 (系、部)的检查考核。对课 堂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的教师,在申报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不符合教学要求,学生反映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学校将取消其教学工作量补贴。第十七条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教学实际选拔外语能力强的学生,成立双语教学试点班,开展双语教学。第十八条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学校对于双语课程的教学工作采取以下相关政策:1凡在国内参加双语教学培训的教师,国内进修期间可以减免相应学期或学年的教学工作量,回校后承担该门课程的双语教学。2凡学校选派出国参加双语教学培训的教师,其出国进修按照学校公派人员的管理规定执行。3对于学校或国家选派的公派出国人员,要求在出国期间进修一门本科必修课,回国后承担该门课程的双语教学工作,作为其回国后的考核内容之一。附 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长江大学二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