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经贸大学函授站(点)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函授站(点)办学,准确实施成人教育的每个环节,保证成人教育质量,提高河北经贸大学成人教育的整体水平,特制定河北经贸大学函授站(点)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该办法围绕招生(权重 40%) 、教学(权重 40%) 、学籍(20%)管理实行分项打分制,本着公正、科学的原则,直接用于对各函授站(点)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90 分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分值的确定采取自评与学校核实、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第一阶段由各函授站(点)依据评分标准于每年 3 月 31 日
2、之前上报考核打分表;第二阶段由学院审核小组对函授站(点)打分表进行核实;第三阶段由学院考核小组对各函授站(点)就打分依据(考核方式中所列举材料)进行抽查。该考核结果在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示并作为如下方面加强对函授站(点)管理的重要依据:1.河北经贸大学评选先进函授站(点)的重要依据。该考核办法是对河北经贸大学评选先进函授站(点)及先进个人的实施意见的细化和补充。2.在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函授站(点)综合考核排名榜,加大对各函授站(点)的宣传力度。3.鞭策进步,逐步建立并完善函授站(点)的末尾淘汰机制。对于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函授站(点) ,学院在第一年给予整改机会,对
3、于连续两年综合考核结果仍不合格的函授站(点) ,河北经贸大学将取消其函授站(点)的合作办学资格。函授站、教学点招生管理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考核得分站点建设(10 分)1.站、点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工作岗位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 (10 分)2.各级组织机构、工作岗位职责,有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85 分)3.部分主要观测点未达基本要求。(3 分)1.听取汇报;2.查阅站、点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3.岗位职责;4.管理制度。依法办学(10 分)1.严格按照签订的建站、点协议办学,遵守河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学费。 (10 分)2.没有违反与主办
4、学校签订的建站、点协议的行为,基本遵守河北省普通高校函授教育辅导站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基本没有不合理收费。 (85 分)3.部分主要观测点未达基本要求 (3 分)1.召开学生、管理人员座谈会;2.考察收费公示栏或入学须知;3.查阅收费凭证。招生宣传(10)1.招生宣传规范,宣传资料实事求是,招生简章内容符合规定,维护校方声誉,在规定的区域招生。 (10 分)2.招生宣传基本规范,不做虚假广告、宣传。(8-5 分) 3.部分主要观测点未达基本要求 (3 分)1.召开学生、管理人员座谈会;2.查阅招生简章、广告及审核备案材料;招生人数(50 分)500(50 分) ;499-300(
5、40 分) ;299-200(30 分) ;199-100(20 分)99-50(10 分) ;50(5 分)学生缴费实际人数招生人数年增长率(5分)10, (5 分)105(4 分)5(2 分)学生缴费实际人数招生管理40%学费缴纳(15 分) 按协议及时向学校缴纳学费(15 分) 到账金额合计注:需整顿的站点1、站点建设、依法办学、招生宣传3 分。2、无故拖延缴纳学费。函授站、教学点教学管理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考核得分教师聘任(10 分)1.严格按教师聘任条件聘任且手续健全 10 分。2.较严格按教师聘任条件聘任且手续比较健全 6-8 分。3.不按教师聘任条件聘任且手续不健
6、全 3 分以下。教师聘用审批表、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教学计划执行情况(30 分)1.全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课时 10 分,完成95%以上 8 分;完成 95%90% 6 分;完成 90%以下0 分。2.完成每门课程大纲规定的授课内容 10 分;基本完成68 分;未完成 5 分以下。3.教学执行计划变动理由充分,报批程序完备 10 分;教学执行计划变动理由充分,报批程序不完备 68 分;教学执行计划变动理由不充分,报批程序不完备 4 分以下。查看课程表、任课教师教案、教学课件等相关资料教学效果及学生出勤情况(15 分)1.学生对任课老师综合评价 80 分以上占 95%的 10 分;占
7、 90%95% 的 8 分;90% 以下的 5 分。2.学生考勤登记材料完整 5 分;较完整 4 分;不完整 2分。向学生发放调查问卷、查看考勤记录、现场检查实践(毕业论文)教学环节(15 分)1.重视实践(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并严密组织,有相关记录且成绩记载清楚 15 分。2.较重视实践(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组织较严密,有相关记录和成绩但不完整 912 分3.不重视实践(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无相关记录 5 分以下。查看相关记录、毕业论文教材征订(10 分)1.严格按要求使用学院提供的教材和辅导资料版本并及时、完整发放给学生 10 分。2.不完全按要求使用学院提供的教材和辅导资料版本,不及时、不
8、完整发放给学生 68 分。3.未按要求使用学院提供的教材和辅导资料版本 0 分。查看教材征订记录、教材发放记录考务(10 分)1.考试安排合理,考风考纪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并有记录 10 分。2.考试安排较合理,考风考纪等各项工作认真执行但记录不完整 68 分。3.考试安排较合理,考风考纪等各项工作不认真执行且无记录 2 分以下。查看考试安排、试卷、考场报告单、抽考等教学管理40%教学资料(10 分)1.各类教学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完整 10 分2.经多次催促后各类教学资料报送基本完整 68 分3.经多次催促后各类教学资料报送仍不完整 3 分以下。查看相关资料合计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不合格函授
9、站:1、教学管理混乱,面授或辅导教师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面授时间不能保证,教学质量严重低下的;2、考试管理混乱,发生大面积舞弊事件。函授站、教学点学籍管理考核指标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式考核得分新老生注册(20 分)1.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新老生注册,无漏报现象 20 分;2.多次催促后按时注册,无漏报现象 12-16 分;3.按时注册,有漏报现象 2-10 分。检查注册及漏报学籍异动、专升本入学复查(15 分)1.学籍异动按时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专升本新生入学复查信息按时上报 15 分;2.多次催促后上报学籍异动材料及专升本新生入学复查信息 9-12 分。检查上报资料毕业生资格审核及毕业手续
10、办理(20分)1.按时按要求核对毕业生信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并无漏报等错误出现 20 分;2.多次催促后按时按要求核对毕业生信息,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并无漏报等错误出现 12-16 分;3.按时按要求核对毕业生信息,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毕业手续但有漏报等错误出现 2-10 分检查毕业信息核对及毕业手续办理工作成绩管理(15 分)1.每年开学按时间要求及时上报上学年成绩纸质及电子版 15 分;2.多次催促上报上学年成绩纸质及电子版 9-12 分。检查上报资料学位管理(15 分)1.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学位评审的资料 15 分;2.多次催促后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学位评审的资料 9-12 分。检查上报资料学籍管理20%档案管理(15 分)1.按时按要求(按专业及毕业顺序)上交毕业生登记表、成绩表、学籍登记表 15 分;2.不及时或不按要求排序及短缺 9-12 分。检查上报资料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