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元江县二一 八 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 2018 年 4 月 3 日) 一、水环境 1、饮用水源 1)饮用水源取水点 依萨河饮用水源东峨大沟下灯笼村取水点: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2018年一季度依萨河饮用水源东峨大沟下灯笼村取水点水质 与 2017 年同期相比 水质 趋于 变差。 清水河饮用水源漫漾大沟断面: 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2018 年一 季度清水河饮用水源
2、漫漾大沟断面水质 与 2017 年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2)依萨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库群 磨房河水库: 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2018 年一季度 磨房河水库水质 与2017 年 一季度 同期 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街子河水库: 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2018 年一季度 街子河水库水质 与2017 年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和平子水库: 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
3、为 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2018 年一季度 和平子水库水质 与2017 年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2 板桥水库: 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 类 。 2018 年一季度 板桥水库水质 与 2017年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2、地表水 1)清水河:三板桥断面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分别为 、 类 , 水质均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3 月水质综 合评价分别为 、 类 。 20
4、18 年一季度清水河水质 与 2017 年同期相比水质 趋 于 变好。 2)元江:坝洪村段断面(数据采用玉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水体功能 类。2018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 类 , 水质都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7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 类 。 2018 年一季度元江坝洪村段断面水质 与 2017 年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元江南薅段断面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均 为 类(总氮不参与评价) , 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
5、分别为 、 类 。 2018 年一季度元江南薅段断面水质 与 2017年同期相比水质 趋 于 变好 。 元江老吊桥断面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均 为 类(总氮不参与评价) , 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3 月水质综合评价分别 为 、 类 。 2018 年一季度元江老吊桥断面水质 与 2017年同期相比水质 趋于变好。 元江普漂断面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 均为 类(总氮不参与评价) , 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月水质综
6、合评价分别为 、 类 。 2018 年一季度 元江普漂断面 水质 与 2017 年3 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元江红河桥断面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 3 月水质综合评价均 为 类(总氮不参与评价);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 1 月、 2 月、3 月水质综合评价分别为 、 类 。 2018 年一季度 元江红河桥断面 水质 与 2017年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3)南溪河:旦弓断面水体功能 类。 2018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 为 类 ,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2017 年一季度水质综合评价 为 类 。 2018 年一季度 南溪河旦 弓断面水
7、质 与 2017 年同期相比水质 保持稳定 。 二、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2018 年 第一季度元江县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项目有可吸入颗粒物( PM10)、二氧化硫( SO2)、二氧化氮( NO2 )、一氧化碳( CO)、臭氧( O3)、细颗粒物( PM2.5),监测结果为: 1、可吸入颗粒物( PM10) 一季度 PM10 日平均浓度为 16 116g/m3,均值为 57g/m3,实测 90 天,其中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36 天,二级天数 54 天,超标天数 0 天, PM10超标率为 0。 2017 年一季度 PM10日平均浓度 54g/m3,环境空气 一级天数为 48 天,二级天数 40
8、天,超标天数 1 天,。 2、二氧化硫( SO2) 一季度 SO2 日平均浓度为 2 13g/m3,均值为 4g/m3,实测 90 天,其中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90 天,二级天数 0 天 , SO2 超标率为 0。 2017 年一季度 SO2 日平均浓度 4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89 天,二级天数0 天。 3、二氧化氮( NO2) 4 一季度 NO2 日平均浓度为 5 44g/m3,均值为 18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90 天,二级天数 0 天 , NO2 超标率为 0。 2017 年一季度 NO2 日平均浓度为 17g/m3, 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89 天,二级天数 0 天。 4
9、、一氧化碳( CO) 一季度 CO 日平均浓度为 0.6 1.2mg/m3,均值为 1.1m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90 天,二级天数 0 天 , CO 超标率为 0。 2017 年一季度 CO 日平均浓度为 1.07m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89 天,二级天数 0 天。 5、 臭氧( O3-g/m3) 一季度 O38h平均浓度为 41 154g/m3,均值为 137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42 天,二级天数 48 天 , O3 超标率为 0。 2017 年一季度 O38h平均浓度为 91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 为 57 天,二级天数 32 天。 6、细颗粒物( PM2.
10、5) 一季度 PM2.5 日平均浓度为 5 74g/m3,均值为 34g/m3,实测 90 天,其中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53 天,二级天数 37 天,超标天数 0 天, PM2.5 超标率为 0。 2017 年一季度 PM2.5 日平均浓度为 31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 56 天,二级天数 32 天,超标天数 1 天。 7、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元江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六个项目:可吸入颗粒物( PM10)、二氧化硫( SO2)、二氧化氮( NO2 )、一氧化碳( CO)、臭氧( O3)、细颗粒物( PM2.5)。 2018年第一季度实测 90 天,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 90 天, 优良天
11、数比例为 100%, 其中5 一级天数 24 天,二级天数 66 天,超标天数 0 天,超标率为 0, 环境 空气 质量 综合指数 为 3.43, 首要污染物为 PM2.5。 2017 年第一季度一级天数 41 天,二级天数 47天 。 2018 年一季度 与 2017 年同期相比,环境 空气质量呈大幅下降趋势,一级天数及颗粒物平均浓度均远远劣于往年 。 三、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 一季度 1 类区(居民、文教区):昼间等效声级 44.5dB(A),昼间达标率 100%;夜间等效声级 38.6dB(A),夜间达 标率 100%。 2 类区(工商民混合区):昼间等效声级 47.6B(A),昼间达
12、标率 100%;夜间等效声级 41.7dB(A),夜间达标率 100%。 3类区(工业、物流区):昼间等效声级 55.7dB(A),昼间达标率 100%;夜间等效声级 48.7dB(A),夜间达标率 100%。 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昼间等效声级 51.3dB(A) ,昼间达标率 100%;夜间等效声级 49.3dB(A),夜间达标率 100%。 四、降雨、降尘、硫酸盐化速率 1、降雨 元江县城 2018 年 13 月收集降水样品 3 个,第一季度降水的 pH 平均为 7.30,最高为 7.35,最低为 7.10,出现酸雨 0 次,酸雨频率为 0。第一季度的降雨量是89.6mm。 2、降尘
13、元江县城 2018 年 13 月共采降尘样 12 个, 2018 年第一季度 降尘 背景 监测 点月平均降尘量为 1.93 吨 /月 .平方公里;其它测 监测 点月平均降尘量为 2.97 吨 /月 .平方公里。 与 2017 年一季度相比: 2017 年第一季度背景点月平均降尘量为 2.08 吨 /月 .平方公里;其它测点月平均降尘量为 2.64 吨 /月 .平方公里。 2018 年一季度背景点降低0.15 吨 /月 .平方公里 ,其它监测点上升 0.33 吨 /月 .平方公里 . 3、硫酸盐化速率 6 2018 年 13 月共采硫酸盐化速率样 12 个, 2018 年第一季度背景点硫酸盐化速
14、率平均值小于 0.05( SO3, mg/100cm2 碱片 .d);其它三个测点第一季度硫酸盐化速率平均值 0.071( SO3, mg/100cm2 碱片 .d)。 五、评价标准 水质质量评价标准为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为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为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注释: GB3095-2012 国家标准 3095 2012 PM2.5:细颗粒物 (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 ) PM10:可吸入颗粒物 (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10 微米的颗粒物 ) SO2、: 二氧化硫 NO2 :二氧化氮 t/km2.a。:年每平方公里多少吨 dB:分贝(噪声声压级单位) COD:化学需氧量(反映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还原性物质包括有机物、亚硝酸盐、亚铁盐、硫化物等) pH:水中氢离子活度的负对数。可间接表示水中酸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