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银长江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 发 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成才,根据湖北 经济学院“ 农银长江班”学生教育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结合“农银长 江班” 人才培养特色,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学金来源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从“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长江学院” 专项建设经费中列支的奖学基金。第三条 奖学金种类、等次标准及评定名额(一) 农银一等奖学金 10000 元/人,1 人/ 班;(二) 农银二等奖学金 5000 元/人,不超过班级人数 8%人;(三) 农银三等奖学金 2000 元/人,不超过班级人数 12%
2、人;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范围凡学籍编入“农银长江班 ”的所有学生均可参加 农银长江学院奖学金的评定。第二章 评定办法第五条 农银长江学院奖学金获得者条件(一)基本条件1、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未受法律制裁及校纪校规处分;2、学习勤奋, 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3、申报学年内各科成绩合格(除全校公选课);4、无恶意欠费情况,正常办理学籍注册手续;5、按照要求参加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或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实习;(二)具体条件学院结合上述基本条件,对学生素质进行综合测评,综
3、合测评具体实施办法可参照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和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在申报学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具备申报农银奖学金资格:在校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相关大学生科研项目获批校级及以上立项资助;科研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在校内学术杂志、网站、校 报等媒介平台发表文章一篇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活动中获奖;社会 实践(含实习、实训)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或所在团队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表彰;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在院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个人 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个人”等荣誉称号;其中:农银一等奖学金申报者,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居班
4、级第一,所修必修课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含);农银二等奖学金申报者,要求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居班级前30%;农银三等奖学金申报者,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 50%; 最终获得奖学金名单及等次由农银长江学院领导小组根据申报者综合情况(获奖级别、数量及影响等)审核确定。第六条 农银长江学院奖学金评定时间、程序(一)奖学金评定安排在每年秋季学期评定,结合综合测评办法进行。(二)符合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申报,各班级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各等级比例规定进行初审,拟获奖学金人员名单上报农银长江学院审核。(三)农银长江学院领导小组根据申报者综合情况(获奖级别、数量及影响)审定获得奖学金名单及
5、等次,公示后行文表彰;第七条 奖学金的发放根据农银长江学院批准的结果,按学年一次性发放奖学金。第三章 附则第八条 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院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第九条 综合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组织测评。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 时申请参评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中的其他奖励项目。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农银长江学院负责解释。附件:农银长江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农银长江学院奖学金申请表(20132014 学年)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专业班级 学号 联系电话基本情况班级干部任职情况: 农行卡号:照片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综测排名: / (名次/总人数)学习情况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 门 必修课平均分: 单科成绩最低分:申报等次 农银一等奖学金;农银二等奖学金;农银三等奖学金; 申报理由 (200字以内)申请人签名(手签):年 月 日(郑重承诺:本人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可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班级评议意见签名:年 月 日班主任审查意见签名:年 月 日院系审核意见经评审,并在班级及院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批准该生获得农银长江学院 奖学金。(公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