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为保证我院优质课程、示范课程等各级课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强和规范课程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河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意见(院发201462 号)文件规定,制定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一、经费使用原则 1课程建设经费是在学院年度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费用,用于支持院级及以上优质课程、示范课程、精品课程等项目的建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2课程建设经费优先支持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进行重要改革的项目,特别是支持课程群及系列课程建设项目。 3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全面管理,教务处负责
2、监督管理。二、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范围1购置课程建设所需的图书、资料、小型教具、教学模型、院教字201674 号挂图、仪器、电子存储用品、课程软件及进行课程软件开发等费用; 2参加与本课程相关的教学改革研讨会、教学经验交流会的会务费、差旅费、调研费;3与课程建设有关的课程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版面费;4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教材(含讲义、实验指导书等)编写、出版、印刷费用;5电子课件、数字化教学资源制作、网页制作等所涉及的费用(劳务费);6. 用于课程建设聘请专家开展讲座、题库建设、申报课程建设成果(含教学录像制作费等)等的相关劳务费。三、课程建设项目的验收及经费使用管理(一)项目建设时间1.优质课程建设周
3、期为 1 年,示范课程建设周期为 2 年,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 3 年,在建设期间,教务处将对在建课程进行随机听课。2.课程建设期满时,教务处将成立课程验收小组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将利用听取课程负责人的汇报、审阅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验收,验收时,课程建设负责人应该提交下列材料:(1)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必须提交)。(2)教学文件和教学过程材料(必须提交)。(3)编写的教材,开发的电子课件、软件、数字化教学资源。(4)课程支撑网站、上网材料及网站建设。(5)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6)各类显示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的佐证材料。(二)项目建设费用使用管理参加教学研讨及调研要经所在系部及教务处同意,方可报销;会议差旅费要提供会议通知方可报销。经费使用前需填写经费预算表(见附表)(一式两份)上报教务处。2016 年 9 月 12 日 河套学院教务处 2016 年 9 月 12 日印发共印 2 份 附表:河套学院本科课程建设经费预算表经费来源 支出项目 预算费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