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办法为进一步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搭建创业平台开发就业岗位的作用,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 50 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补贴对象(一)2009 年 1 月 1 日后经广州市市一级认定并为进驻创业人员提供场租减免等优惠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下简称“基地” )。(二)由本市户籍人员创立的,2010 年 1 月 1 日后入驻基地并正常经营满一年,且准时支付场地租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申领,以下简称“创业组织” )。二、补贴标准(一)基地按以下标准给予场租补
2、贴:1、门面型、市场型、楼宇型的基地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场租补贴;2、园区型的基地给予一次性 5 万元的场租补贴。(二)创业组织按以下标准给予场租补贴:1、实际租赁面积为 100 m2 及以下的给予每户 1000 元/年的场租补贴。- 2 -2、实际租赁面积为 101m2500m2 的给予每户 3000 元/ 年的场租补贴。3、实际租赁面积为 501m2 及以上的给予每户 5000 元/年的场租补贴。(三)创业组织的场租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 2 年。三、申领程序(一)申请受理1、符合条件的基地或创业组织可分别在每年 5 月 31 日、10月 31 日前向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
3、办理。2、办法公布之日前已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自办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办法公布之日后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应自符合条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二)申报材料1、基地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审批表(见附件 1);(2)基地内所有入驻企业(个体户)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创业组织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1)广州市创业组织场租补贴审批表(见附件 2);(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经营主体资格证明;- 3 -(3)企业法人代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4)企业(个体户)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5)个人存
4、折银行帐号复印件。上述材料须核验原件,所提交的复印件用 A4 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三)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由区(县级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受理审核,分别于每年 6 月 15 日、11 月 15 日前提交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复核,后分别于每年 6 月 30 日、11 月 30 日送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 10 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四、区(县级市)本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场租补贴办法,可根据本区(县级市)实际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实施。五、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评估修订。附件:1.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审批表
5、2.广州市创业组织场租补贴审批表- 4 -附件 1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审批表申请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创业基地名称 基地类型创业基地情况 申领补贴联系人申领补贴联系人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信息补贴金额区(县级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年 月 日(章)市就业中心意见年 月 日(章)审核情况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年 月 日(章)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基地申 请场租补贴。 2、“创业基地情况 ” 、“银行信息”中的“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均由申请人填写;3、 “银行信息”中的“ 补贴金额”由审核单位填写。5附件 2广州市创业组织场租补贴审批表
6、申请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入驻基地日期 实际租赁 面积创业组织情况申领补贴联系人申领补贴联系人电话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信息补贴金额创业基地(出租方)意见经查验有关记录,承租人(是、否)准时交付租金。年 月 日(章)区(县级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 年 月 日(章)市就业中心意见年 月 日(章)审核情况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年 月 日(章)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创业组织 申请场租补贴。 2、“创业组织 情况”、 “银行信息”中的“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均由申请人填写;3、 “银行信息”中的“补贴金额”由审核单位填写;4、“创业基地(出租方)意 见”由创业基地(出租方)出具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