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宿舍管理办法(试行)为关心员工,尽力解决编制外员工(以下简称员工)住宿问题,保证员工宿舍的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一、申请条件(一)工龄条件在兰州市区工作的集团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夫妻宿舍:1.夫妻双方均在集团工作,且一方连续工作 10 年(含,下同)以上;2.夫妻双方一方在集团工作,一方在校内其他部门工作,在集团一方连续工作 15 年以上; 3.属集团业务骨干且与配偶、父母、子女在兰州生活,在集团连续工作 18 年以上。 4.连续 3 年被集团评为优秀的员工。(二)居住条件在兰州市无住房或住房在兰州市主城中心区(西站向东至东岗立交桥,南山路向北至北
2、滨河路)以外的员工。二、审批流程1.个人提交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可填报住宿申请表(附件 1),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时承担担保人责任。2.办公室审核。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应将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审核。属于员工个人入住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 2 -开具入住通知单(附件 2),办理入住手续。属于申请夫妻宿舍的,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会议同意后由入住员工签订入住协议并办理入住手续(附件 3)。3.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入住手续。三、退宿程序1.退宿时限。员工退宿的时限,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办理。2.资产清点。
3、员工搬离房屋的,由员工本人、员工所在部门、办公室一起清点资产,无误后将钥匙交回值班室。3.开具退宿单。资产经清点完好无误的,由值班室开具退宿单(附件 4),员工持退宿单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工资暂缓发放。四、住宿费标准1.集团统一安排住宿的员工,由办公室按照住宿标准(附件 5)统一从工资中扣除住宿费;2.住宿标准若有调整,按新标准从次月开始扣费;3.有值班任务须在值班室住宿的,不收取住宿费,但值班室不允许家属或其子女入住;4.每间宿舍每月免费提供电量 100 度,超出部分自行承担。五、住宿要求1.住宿人员须按指定房间、床位入住,不得随意更换或转租、转借他人使用。擅自转租、转借的,
4、对担保人和居住人分- 3 -别给予处罚金 500 元、1000 元,并取消住宿资格,所在中心配合办公室收回宿舍(床位);2.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炉、明火器具及1000 W 以上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伪劣电器;3.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禁物品;4.严禁在宿舍内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或从事违法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住宿资格。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5.宿舍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撬门破锁,私自更改锁具或故意损坏公共设施,如有发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6.宿舍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
5、如有丢失,责任自负;7.已居住人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他人入住;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9.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申请,报所在部门备案。待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在此期间该来访人员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六、搬离时限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应在办理完集团的退休离职手续之日起 5 内搬离所住房屋;2.被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或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于收到- 4 -集团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搬离房屋;3.因学校规划需要收回该房屋的,
6、员工须无条件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七、担保人责任担保按照谁担保、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申请宿舍的员工,原则上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担保人;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化的,须重新确定担保人,重新确定担保人的,应重新填写(附件 1)。担保人应在申请表上相应位置签字。员工符合搬离宿舍的条件但拒不搬离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清退、损坏赔偿等责任。逾期搬离的,每逾期一日扣除房租 100 元;损坏房间设施的,按照市价予以赔偿(附件 6)。员工工资不足以扣除相应费用的,从担保人工资中扣除。八、生效本办法从集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附件:1.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住宿需求申请表2.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住宿入住分配通知单3.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宿舍入住协议4.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住宿退宿单5.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住宿收费标准- 5 -6.后勤集团编制外员工宿舍设施赔偿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