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大学自然科学类学术会议资助办法(试行)校科发20106 号为了鼓励我校承办高层次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促进我校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校科研学术水平和知名度,学校对我校承办的国内外学术会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为了规范资助工作,特制定本办法(试行)。一、资助对象及条件本办法适用的学术会议是指国际、国内省级以上学术组织主办、兰州大学承办的各类学术年会、研讨会以及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会议,各类学术组织行政性会议、科研机构及各类研究基地等举行的学术委员会会议不在资助范围内。受资助的学术会议应满足下列条件:1会议必须对我校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实质性推动作用。2会议主题所涉及的学科或领域,
2、我校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已形成稳定的学科方向和学术团队,承担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已取得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3国际学术会议必须邀请到该领域的国际著名专家学者出席,全国性学术会议必须邀请到该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出席。4会议举办者应在会议材料、会标、会场等适当位置标注“兰州大学承(协)办”字样。5举办会议的主体经费已经落实。二、会议类别及资助额度1一类会议:由国际、国内知名学术组织主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大型综合型或主题型学术会议。一般参会人数应不少于 300 人,特邀参会的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人数应不少于 15 人,且我校学者有大会报告。资助额度为 3-8 万元。(1)国内一级学
3、科学术组织年会:资助额度为 5-8 万元。(2)国际知名学术组织主办的会议: 多边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 4-5万元;双边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 3-4 万元。2二类会议:由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主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主题型学术会议,一般参会人数应不少于 200 人,特邀参会的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人数应不少于 10 人,且我校学者有大会报告。资助额度为 2-6万元。(1)国内二级学科学术组织年会:资助额度为 4-6 万元。(2)国际学术组织会议:多边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 3-4 万元;双边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额度为 2-3 万元。3三类会议:由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主办的学术会议,
4、一般参会人数应不少于 100 人,特邀参会的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内外知名专家人数应不少于 5 人,且我校学者有大会报告。资助额度为 1-3 万元。(1)国内学术论坛、学术沙龙、专题讨论会:资助额度为 1-2 万元。(2)国际学术论坛:国际多边学术论坛资助额度为 2-3 万元,国际双边学术论坛资助额度为 1-2 万元。三、资助申请与审批程序1会议承办单位应提前至少 6 个月向科技处提交书面材料,如有当年申请当年结算的会议,经费将在下一年度拨付。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兰州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 (2)会议主办单位委托函(3)会议正式通知(4)大会邀请函复印件(5)邀请参会人员名单(6
5、)会议预算、经费来源及额度2会议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学术会议的内容、在所属领域会议的级别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申请资助额度。3科技处将对承办单位的资助申请进行复核,提出资助建议,报主管校领导核定资助类别及额度。 四、资助经费的拨付1资助经费采取会议结算后支付的方式。拨付经费时应提供会议正式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大会签到册复印件、大会报告、论文集等材料。2由学校组织或出面接待产生的费用从资助经费中列支。五、其他1会议举办者应对会议所需经费合理预算,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厉行节约,保证经费发挥最大效益。鼓励多渠道积极筹措经费。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科技处。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兰州大学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申请单位: 填表日期:会议名称主办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参会人数 特邀代表人数国内外知名专家人数 分会场数经费预算数 承办年度申请单位审核意见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 (公章)年 月 日主管校领导意见注:国内外知名专家是指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