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1教学事故认定等级一、教学类(A)序号事 由 等级1.授课相关A1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观点和言论。在讲课中宣传错误政治倾向或不健康内容。A2 未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无故缺课。 /A3 辱骂、体罚学生。 /A4 不按教学授课计划表授课,舍弃课程内容达 1/4,导致未能达到教学大纲要求。A5 教 师 未履行 调 (停) 课 手 续 ,擅自 调 (停) 课 或擅自 请 人代 课 。 /A6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教学任务(含监考、毕业论文指导等),影响正常工作安排。/A7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提前下课 5 分钟以上。课堂教学中无正当理由脱岗 5 分钟以上。/A8 教师在上课时
2、违规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A9 应有作业的课程未布置作业或不批改学生作业。 A10未 经 管理部 门 同意,在考核 结 束后,未按 规 定上 报 成 绩 ,致使学生不能参加正常 补 考、重修或影响 毕业审 核等后果。 - 2 -2.考试相关A11 命题有关人员故意泄露考题。 A12 试题出错致使考试无法进行。 A13 监考教师玩忽职守,造成考场秩序混乱。 /A14 监考教师擅自委托人员代监考。 A15参加国家、省组织的统一考试的监考工作,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A16 试卷批阅中,一门课程的试卷批阅错误份数累计达到 10%以上。/A17不按评分标准阅卷,擅自提高或压低
3、学生考试成绩 5 分以上。送交学生成绩之后,修改学生成绩 5%(班 级学生数)以上或修改同一学生成绩两次以上。/A18监考教师无正当理由迟到或早退 5 分钟以上;中途离开考场 5 分钟以上;或在考场内看书报、聊天、接打手机等。/A19未按照规程操作编排座位、未清理学生违规携带物品、未按规定时间发放或回收试卷、未及时制止学生明显的作弊行为。/A20漏收学生考卷、答题纸、答题卡或遗失学生考卷、答题纸、答题卡,造成学生考试成绩缺失。/A21 因工作失误,错、漏登学生成绩,造成 严重后果。 /A22 不按规定命题和批阅试卷 3.实践教学相关- 3 -A23实验、实践教学活动中因工作失误(准备不当、指导
4、错误、对学生要求不严、擅离岗位等),导致财产损失 5000 元以上,或出现人身伤害事故。/A24审核把关不严,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出现严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造成恶劣影响。/A25不按实验、实践教学大纲规定内容进行指导,擅自降低实验、实践教学要求。 A26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不力,所指导学生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度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二、教学管理类(B )序号事 由 等级B1因工作失误,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制定或确定培养计划(方案),影响正常教学。/B2不严格执行培养计划(方案)或擅自调整培养计划(方案)。培养计划(方案)中应开课程未开出,影响正常教学。/B3 试卷印
5、制、传送、保管等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泄露考题。 /B4 教师或管理人员遗失本学期一个班级或一门课程试卷。 /B5 管理部门因工作失职丢失在校生成绩、学籍信息、数据等。 /- 4 -B6在出具或颁发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记载、证书、证明中弄虚作假。/B7 考试安排中漏排班级、考试课程,严重影响考试正常秩序。 /B8 命题或印刷试卷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B9 因排课、排考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不能在接报后 15分钟内妥善解决。B10未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教学时间擅自调动学生,导致学生不能按计划参加教学活动。B11 影响干扰正常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 /B12 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隐瞒不报。
6、 /三、教学保障类(C)序号 事 由 等级C1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服务部门因工作失职,导致学校较大规模地中断上课、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严重影响教学进程。C2因实验材料供应失误或采购伪劣用品等,影响教学活动,造成财产损失 5000 元以上或出现人身伤害事故。/C3 未经教务处同意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活动。 /C4教室或其他教学活动场所未按规定保洁,对教学活动造成不良影响。C5 相关人员对教学用品的补充不及时或对教学设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不及时,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5 -C6相关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或实验室,影响正常教学 10 分钟以上。/C7 由于管理不善或保障不力造成教师或学生迟到 5
7、分钟以上,影响教学活动。/C8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停电、停水、停暖,致使上课或实验中断,影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C9 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教室,影响教学秩序。 /- 6 -附件 2南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书责 任主体(个人姓名或 单 位名称)职称(职务)所在单位教学事故主要事实(情节及后果):学院(系)、部门领导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系)、部门认定意见学院(系)、部门领导(签字): 学院(系)、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相关职能部门复核意见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签字): 相关职能部门(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责任主体(个人或集体)意见:责任主体(个人或集体)(签名): 年 月 日 -
8、7 -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意见主任(签字):年 月 日 说明:当事人接到学院(部门)领导签发的南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书,应在送达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对所列举的教学事故主要情节及后果,填写本人意见,并交给所在二级单位办公室。- 8 -附件 3南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申诉书申诉人(单位名称)职称(职务) 所在单位申诉理由申诉人(签字): 年 月 日 受理部门意见教学质量管理处(盖章) 年 月 日 申诉复议小组意见组长(签名)年 月 日 - 9 -附件 4南通大学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事故责任人(单位名称)职称(职务)所在单位教学事故认定情况(根据南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有关条款,填写认定结论):(附南通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书)学校处理决定(根据文件规定,填写处理结果)校领导(签名): 年 月 日责任主体(个人或集体)对本处理有异议,可以在送达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可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