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学院 2008 级本科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 “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教育理念,根据 浙大发本200881 号“关于印发浙江大学本科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 2008 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 特制定药学院 2008 级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实施办法。、 主修专业确认的基本原则1学生根据个人志愿自行申请; 2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自觉接受师生监督。3主修专业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再改变。若学生希望进一步拓宽专业,可通 过辅修和第二专业(双学位)的途径。二、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的组成学院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
2、担任组长,院 长助理担任副组长,院分管本科生副书记、实验中心主任、各系主任、院团委书记、本科与成人教育科科长组成。附名单:组长:胡永洲副组长:邱利焱组员:张小玲、姚彤炜、何俏军、刘滔、袁弘、瞿海斌、 陈柳蓉、周长新、杨扬 、朱卡 林三、主修专业确认的时间:为了使学生对本学院相关专业有一个较为充分的了解,每位学生二年内都有一次确认专业的机会。药学院 2008 年级主修专业确认时间为第二学年秋学期,具体时间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四、各专业可接受学生的最大容量:根据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医药工业的需求和教学资源容量,药学院本科药学专业、药物制剂专业和中药学专业学生最大容量分别为64 人、32 人和
3、32 人,各专业最低的开课人数不低于 5 人。对于报名人数超过专业容量较多的情况,在教学资源允许范围内,经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讨论并报学院同意,可适当扩容。五、主修专业确认基本要求:1.成绩和学分数的要求:有较好的学习能力,每学期所修学分20 学分。2.其它要求: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有关本专业体检标准,不接受色弱和色盲学生,不接受违纪处分学生。六、主修专业确认的程序第一轮:1. 学生根据学院(系)主修专业确认工作方案,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的“主修专业确认”栏中递交申请。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3.学院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名单报送本科生院学籍管理中心。4.本科生院对名单进行复核,对通过复核的学生进行相应学籍变更。5.学院主修专业工作组对超出专业容量的主修学生原则上不组织考核,但按照学业绩点的排名择优录取。第二轮:专业容量未满时,根据学校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程序安排进行。七、其它1.药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组织主修专业确认工作2.本办法由药学院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药学院200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