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國科技大學實務案例教材製作獎助要點中華民國 99 年 7 月 5 日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1 年 3 月 2 日行政會議修訂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24 日行政會議修訂中華民國 103 年 9 月 1 日行政會議修訂一、中國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開發優質實務性教材,落實強化實務經驗融入教學之目標,特訂定中國科技大學實務案例教材製作獎助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獎助申請人須為本校專任教師;兼任教師或業界專家得為共同申請人。三、各類產學合作計畫、實務性研究、個案式教材開發或優質通識課程等相關成果,其內容合於實務經驗之傳習,若個案內容有助提升教學成效者,並已將成果
2、改編為課程教材,納入教學活動實施,且提出具體成果,教師得依本要點申請獎助。四、本要點之獎助範圍分為計畫型與自主型二類。計畫型之對象,以本校相關權責單位登錄有案,與各公、私立單位合作或接受補助辦理之計畫為限;自主型得由教師依需要自行開發完成後提出申請。計畫型之受理期限,應於計畫結案日起 3 年內提出申請。五、本要點之獎助以課程為單位,每計畫對應一門課程,並以申請一次為限,未獲獎勵之教材不得再重複申請。六、教材數量之適用,以提供二小時授課為最小單位,教材使用於不同章節或週次時,得以累加方式計算數量。適用之教學設計內容應詳載於教學規範中,格式應比照或配合使用中之教材。七、各類教材之格式,得以文字稿、
3、簡報或影音方式呈現,並應上傳至本校線上教學平台或教材上網專區,提供線上點閱及下載。八、評審項目及標準:(一) 實務案例與課程內容之關聯性(40)(二) 申請單元與整體教學進度之連貫性(25)(三) 上網及課後輔導規劃及成果(15)(四) 教材於校內外獲奬情形(5)(五) 該課程教學評量成果(由教務處直接抽測) (15)九、教務處於每學期開始至開學後第 1 週結束受理申請。申請人應檢具下列表件,經系、院審核後送交教務處彙整辦理。(一) 提昇師資素質獎補助申請表。(二) 教材製作說明書(內容載明適用課目、節次、教材特色等項) 。(三) 申請獎助之教材樣本。(四) 教學成果報告書。(五) 著作權使用
4、授權同意書。十、申請獎助教材之著作權歸屬及保密條款等相關規定,均依原產學合作計畫合約、計畫書或相關規定辦理。十一、評選程序及獎項:2(一) 教務處彙整申請案後,送教學品質委員會進行評選。委員會之成員如為申請人時應予迴避。評選時得邀請申請人列席報告。(二) 本獎助每學期辦理一次,獎助對象分為優選及佳作二類。計畫型及自主型優選以各遴選五案為原則,每案獎助新台幣一萬元;佳作每案獎助以五千元為原則,獎助案數依預算編列情形調整,並配合整體獎補助經費作業進度發放。(三) 教學品質委員會完成評選後,送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經校長核定,公布評選結果及頒發獎助金。十二、獲獎作品均提供全套數位檔案光碟,由教務處網頁公開陳列,至少一年,並於教學研討會提出分享報告。十三、獲獎作品如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人自行負責,並撤銷受獎資 格,繳回受獎金額。十四、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