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石油和化工分会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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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石油和化工分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山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石油和化工分会,英文名称:Shandong E-Commerce Association of petroleum and Chemical Industry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SDEAA。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面向石油和化工领域电子商务,不受区县、部门、所有制限制,是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非营利性、全市性社团组织。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为政府服务,为会员服务,为社会服务;按照

2、“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政府和从事电子商务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促进我省电子商务的发展。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山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协会设在柳泉路 125 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协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民主协商的原则开展以下业务: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制(修)定有关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并推动其贯彻执行;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反对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促进“行规行约“的建立和完善;三、向会员及有关部门提供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市场发

3、展趋势,经济预测等信息,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和政策、技术、产业、市场导向工作;四、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总结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介绍先进典型;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国内外电子商务新产品、新技术展览、展销,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服务;六、研究推广适合山东省石化特色的电子商务新技术;七、协助企业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积极参加有关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八、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出版电子商务书刊、声像资料;九、完成政府或会员委托协会办理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第八条 申请加

4、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承认并执行本协会章程;二、 自愿加入协会,并在本协会注册登记。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 由省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办理具体入会手续;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协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四、优先或优惠取得本协会的咨询服务及书刊、资料等;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四、按

5、规定交纳会费;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六、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组织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订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副理事长、理事长及秘书长;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

6、五、决定终止事宜和协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理事长(会长) 、副理事长(副会长)以及秘书长实行直接可差额的选举。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会员代表的数量由本团体确定,也可按下列比例产生。会员数量少于 100 个(含 100 个)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为会员大会。会员数量在 100 个以上、200

7、个(含 200 个)以内的,会员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60%;会员数量在 200 个以上、500 个(含 500 个)以内的,会员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40%;会员数量在 500 个以上、1000 个(含 1000 个)以内的,会员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20%;会员数量在 1000 个以上的,会员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 10%。会员代表产生方式:(1)按选区选举代表,理事会确定选区,每个选区按比例推荐确定代表名额;(2)由分会推选分会代表,再由分会代表推选参加总会选举的代表。单位会员代表产生方式:(1)由各单位推选会员代表;(2)由几个单位联合推选会员代表;(3)按区域推选单位会员代表。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

8、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在预先提出申请的会员中选举产生,单位会员理事由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出任。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七、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九、推荐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理事长、副理事长

9、及秘书长的人选;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定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十八条第四、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为便于开展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召开理事长扩大会议,研究决策重要紧迫事宜。理事长扩大会议的范围是:理事长、在济南的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和有关机构的负责人。属常务理事会职权范围的事,事后应以适当

10、方式通报常务理事会予以确认。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代表出席会议)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四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分;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六条 本

11、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须经理事会研究后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四年。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理事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会议和工作;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

12、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三十条 监事。本协会设监事一名,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年度工作;(2)监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3)检查本团体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4)监事应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5)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

13、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组织提出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建议;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四、提出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的建议,报理事长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五、负责协会经费管理;六、负责处理其他日常事物。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和企业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电子商务事业的发展,

14、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认真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定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财务审计。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

15、挪用。第四十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一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日内,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五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六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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