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大学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章程第一条 总则河北大学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教务处和校团委共同举办的面向在校本科大学生的人文竞赛活动,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提升大学的文化品位,培养大学生的文化自觉与创新精神。第二条 竞赛内容竞赛旨在拓宽大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大学生的文化素质,增强大学生阅读人文经典的自觉性。文化素质的基础是人文知识,主要包括文史哲的基础知识、艺术修养和自然科学的基本素养。竞赛重在考察参赛者的人文基础知识、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第三条 组织形式一、竞赛由河北大学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组织委员会主持。组委会每届任期一年,组委会成员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家组成。二、竞
2、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三、竞赛组委会的职责如下:(一 )审议 、修改 竞赛章程和 评审规则;(二 )协 商议 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三 )筹集 竞赛组织 、评审 和奖励所需的经费;(四 )审议办公室提交的 财务报告;(五 )议 决其它未尽事宜。第四条 竞赛形式和规则一、竞赛每年举办一次,时间与地点由组委会决定。二、参赛队以学院为单位,由大学生组成,参赛队由学院推荐。每队设一名指导教师,从事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与指导工作。三、竞赛的相关程序与竞赛细则由每届组委会审定后公布。四、鼓励参赛各学院在选拔队伍参赛的同时,在本学院开展校内人文知识竞赛和相关的系列人文活动。五、组委会应责成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纪律监督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参赛队的指导教师一律不得参加竞赛评阅和决定获奖名次的工作。第五条 评奖办法一、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具体发奖事宜由组委会商定。二、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第六条 附则本章程由河北大学大学生人文知识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制订并加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