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讲话摘录2009 年 1 月 13 日,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针对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要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要抓紧查处,坚决打击,决不手软。同时,要注意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既要从严惩治顶风作案、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又要未雨绸缪、提前防范,把事后监督与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水平。 ”2009
2、 年 3 月 24 日,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法和腐败行为。 ”2009 年 1 月 12 日,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1)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 (2)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3)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严肃处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违纪违法行为。 (4)认真治理金融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5)认真治理司法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