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办事指南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办事指南(JNSP-GS-0302)一、审批事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二、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审批三、受理范围外国企业四、审批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2010 年 11 月 10 日通过)第二十六条 代表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外国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五、实施主体济宁市工商局六、申报资料1、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外国(地区)企业存续 2 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4、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表;6、首席代表的任免职文件;7、首席代表的简历和身份证明;8、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9、外国(地区)企业住所变更证明;10、拟变更驻在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11、外国(地区)企业存续 2 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12、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13、登记证复印件;14、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七、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受理地址: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十、联系电话:0537-2341816十一、投诉电话:12388,2367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