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政务公开指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办事处层面政府信息,张夏街道党工委办公室编制张夏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一、主动公开信息(一)公开范围办事处各科室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层面的信息:1.机构设置及职能(党政办公室负责);2.政府规范性文件(党政办公室负责);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经委负责);4.财政预算、决算
2、报告(财政所负责);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经委负责);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财政所负责);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财政所负责);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扶贫办、教育办、劳动保障中心等科室负责);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安监办、城管执法中队等科室负责);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党政办负责);11.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城管执法中队负责);12.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民政所等科室负责);13.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
3、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民政所负责);14.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1. 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信息网上公开地址为 http:/2. 办事处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微信平台、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办事处各科室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三、监督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