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南沙新区融资担保公司跨市变更公司住所申报指南一、申请跨市变更公司住所流程图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前往审批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当场 补正期限届满, 一次性告知 材料不齐全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补正期限届满材料齐全按规定需要进行实地检查或专家评审的,给申请人发特别程序告知书所有环节应在办理期限内完成(特别程序告知书中列明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 符 合 法 定条 件 、 标 准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通过系统平台、电子邮件、短信、快递等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出申请区金融工作局受 理 发 受 理 通 知 书 区金融工作局审 核 金融工作局收件发接收凭证金融工作局发 补 正 材 料
2、告 知 书 发不予受理通知书颁发、送达审批决定发不予行政审批决定书申请人区金融工作局首席代表审批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二、审批依据1.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 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 169 号)三、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 102 项。2.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009 年国务院令第 548 号) 3.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 年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令第 3 号)4.广东省实施细则(2010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49 号) 5.印发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粤金201251 号) 6.关于做好当前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核工作
3、的通知(粤金函2012289 号) 7.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2015 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35 号)三、申请条件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 年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令第 3 号)、广东省实施细则(2010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49 号)、印发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粤金201251 号)、关于做好当前融资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核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2289 号)等相关规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四、审批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单位完全具备跨市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条件;2、申请单位应提供其
4、具备跨市变更公司住所申请条件的相应书面材料一式 2 份,复印件盖申请单位公章,并用 A4 纸装订成册。(二)不予以批准的条件:1、申请单位不具备跨市变更公司住所的申请条件(完全不具备或部分申请条件不具备);2、申请单位未能提供全部办理跨市变更公司住所申请条件的相应书面材料一式 2 份。五、办理流程和时限(一)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区金融局接收材料,审批申请人自批复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持批复自行到工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备案注:如省属国企发起设立直接到省金融办申请。(二)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六、申报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公司基本情况,变更公司住所的原因和必要性等事项。(二
5、)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三)公司最近 2 年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附最近 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已在省注协报备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四)公司原所在地监管部门的同意迁出函。(五)公司原所在地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函。(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消防设施合格证明等材料。(七)区金融工作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以上材料第(一)至(七),必须按顺序以 A4 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 2 份。七、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融资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股东承诺书,可在广东省金融办网站()下载。八、收费项目和标准不收费。九、主办处室及联系方式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联系电话:020-39053025十、监督电话广东省金融办:020-83135335广州市金融工作局:020-8317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