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指南一、事 项 名 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二、设 定 依 据(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监总局 57 号令) ;三、申 请 条 件 (一)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并确保安全:1、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2、总体布局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建筑设计
2、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石油化工企业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3、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二)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新建、改建、扩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由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建设;其中,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由具备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2、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新开发的使用危险化学品
3、从事化工生产的工艺(以下简称化工工艺),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3、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4、新建企业的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5、新建企业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4、业标准的规定。同一厂区内(生产或者储存区域)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应当适用同一标准的规定。四、办 理 材 料首次申请材料:(一)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投入保障制度;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9、变更管理制度
5、;10、应急管理制度;11、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12、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6、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17、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承包商管理制度;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
6、案证明文件;(七)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八)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九)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十)新建企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备案证明复制件;(十一)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除应当提交以上规定的文件、资料外,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延续换证材料: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规定的,应当在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3 个月提出延期申请。并
7、按照第八项提供申报材料。注:企业申报材料要加盖本单位公章,新建企业报件、无公章的企业由法人签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5、办 理 地 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C 厅安监局窗口6、办 理 时 间法定工作日均可办理夏季工作时间 9:00-16:30;冬季工作时间 9:00-16:00七、联 系 电 话0431-88779550八、办 理 流 程(一)申请长春市境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 ,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向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二)受理收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
8、可证申请文件、资料后,按照受理范围对申请者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全与否,分别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三)材料审核对已经受理的申请,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四)现场勘察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派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使用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五)发放许可证申请材料及现场核查合格后,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流程图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首次申请、延续换证事项编码:220100-AJ-XK-003-001、220100-AJ-XK-003-002申请人(单位) 综合窗口 单位审批窗口办结批准提出申请 综窗受理 初审自助打印证明复审到发证窗口领证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