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梧州市卫生局办事指南申请办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须知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二、受理范围梧州市行政区域内,在梧州市卫生局批准执业的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并取得相应资格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或补办执业证书。三、审批条件(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二)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三)有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四)医师执业注册需经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四、审批程序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发证五、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医师(助理医师)执业
2、注册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 份(贴照片) ;2. 市卫生局指定医院出具的申请人近 6 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贴照片) ;3. 医疗机构聘用证明;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集体申报的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的核实原件) ; 5. 身份证复印件(集体申报的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的核实原件) ;6. 拟执业机构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7. 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相片 1 张;28.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前已注册执业助理医师的,需交回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原件;9. 集体办理执业注册的还应提交机构出具的申请报告附注册人员名单;10.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超过两
3、年未注册的以及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除提交上述 17 项材料外,还应提交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3-6 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11.军队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的人员,拟在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提交以上 1-7 项材料之外,还需提交军队原准予注册机关出具的军队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介绍信 ;12.军队(武警)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后,超过二年未注册的按第 8 条提交材料。(二)补办医师执业证书1.医师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1 份(贴照片) ;2. 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完整版面的原件;3. 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实) ;4. 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正面半身相片 1 张。六、注意事项申报材料须用 A4 纸打印,身份证等证件材料须用 A4 纸复印,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楚,并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签名,并按先后顺序排列,用反尾夹夹好,放入资料袋后提交。七、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 3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 15 个工作日。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地 址:梧州市新兴二路 120 号(三楼)联系电话:0774-3833113审批机关:梧州市卫生局地 址:梧州市西环路中段 116 号咨询电话:0774-388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