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事指南(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监理企业资质变更)监理企业资质核准一、监理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程序甲级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乙级、丙级资质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省直属、中央在鄂管理的企业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申报;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 号)、(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131 号)等规定。(三)申请材料目录 1、工程监理企业资
2、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有些专业申报需增加份数按 158 号令规定);2、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3、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5、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复印件;6、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7、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按申请表要求填写)。取得专业资质的
3、企业申请晋升甲级专业资质等级或者取得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申请综合资质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监理业务手册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监理工作总结。8、电子文档模板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按模板格式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的通知(建市资函200865 号)的规定。9、提供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无重大质量安全、违规行为等有效证明。(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在鄂、省直属企业直接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 2、地、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原
4、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湖北省建设厅; 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监理专家库专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省建设厅网公告、公示栏里公告、公示初审意见。公示期满,公告后,可领取资质证书;4、甲级资质经初审合格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领取资质证需提供以下材料:初审部门出具的领取资质书的介绍信原件 1 份;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1 份;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请企业认真、完整填写,资质证书中的有关信息以此表内容为依据进行打印。(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收到初审
5、意见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厅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在审批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评审的,评审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专家评审 20 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意见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部门评审、专家评审及专家意见公示时间均不计算在许可办理期限之内。 (六)行政许可数量 无限制。 (七)行政许可办理机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监理企业资质变更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内容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变更需提供下列资料(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通知书;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股东
6、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4、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董事会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文件)、工作简历、职称证书;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通知书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5、变更后的企业章程;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技术负责人变更需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工作简历、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注册资本金变更需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通知书;
7、3、变更后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股东变更需提供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通知书;3、变更后的公司章程;4、股份转让协议书经营地址变更需提供下列资料:1、变更后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联系人(在变更报告中注明);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通知书;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4、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5、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注销资质注销为即办工作,注销资质需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提出注销申请报告一份;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注销公告后,将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如数交核准机关;5、所有注销手续齐全办妥后十日内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四、申请监理企业资质表格见文件关于印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190 号)附件,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五、申请监理企业资质变更、证书增补的表格见文件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附件,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