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证办理服务事项指南是否开通网上办理:此事项暂未开通网上办理服务对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常住户口申请材料: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内)注:当事人声明与户口簿(婚姻登记档案)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2.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3.本人无配偶以及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申明(登记时填写)4.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条件:1.当事人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方不得早于 20 周岁2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常住户口5.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6.结婚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办理流程: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是否收费:不收费办理地址、时间及联系方式:服务点名称 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 联系方式金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金山区朱泾镇临源街620 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点-11:00 点;下午 1:00 点-4:00 点。周六办理网上预约;1 月 1、5 月 1 日、10月 1 日57319540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