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受理地点:扶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残联窗口一、申报条件1.户籍在扶绥县辖区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标准的残疾人。2.对精神残疾人、盲人和智力残疾人以及残疾程度不明显的其它类别的残疾人需提交县级以上定点医院评定残疾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二、申请材料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4.申请本人 2 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三、残疾评定定点机构(一)评定医院:人民医院1.视力评残医生:谢岚2.听力评残医生:黄新烈、陆必清3.言语评残医生:韦燕新、李海华4.肢体评残医生:黄春光、李念文(二)评定医院:县中医院1.视力评残医生:黄冠宁2.肢体评残医生:吴海忠(三)评定医院:县妇幼保健院1.智力评残医生:七岁以上由邓莉医生评残,七岁以下梁民锋评残。(四)精神病评残由崇左市民政医院,复退军人医院评残。1. 评残医生:李卡梅、黄萍、黄海彬、任中坚、何飞燕。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金象大道 131 号,医务部电话:2706778 ,客服部电话:2706707。四、收费标准:不收费。法定办结时限:5 天。承诺期限:5 天。五、咨询电话:752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