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芒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芒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一、政府信息获取方式(一)主动公开信息市国土资源局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芒市人民政府芒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http:/ 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市政府信息公开检索场所:1芒市人民政府网站芒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二)依申请公开信息1受理申请机构。芒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相关股所室。2申请表的获取申请人可在芒市人民政府网站芒市国土资源
2、局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电子版本。3申请的提交(1)通过传真方式。申请人将申请表传真至芒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通过信函方式。申请人将申请表邮寄至芒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3)通过现场(含书面、口头)方式。申请人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提交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到芒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提交(提出)申请,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1)申请人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等政府信息的。(2)行政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4申请办理流程5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不收取费用。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单位名称:芒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地址:芒市胞波路 115 号办公时间:8:0011:40,14:3017:4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6922121489。传真号码:06922120366。三、监督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直接向芒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