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业务服务指南一、经办人、负责人在原始票据背面签字, 购买设备和材料物品须有验收人签字。二、将原始票据分类粘贴在“粘贴单”上,汇总填写“山东大学报销结算单”或“山东大学差旅 费结算表”,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完备盖章手续。三、属于下列情况的经济业务,需履行相关签字手续:(一)修缮及零星基建工程修缮及零星基建工程,须到审计处办理审计手续。(二)购置固定资产业务须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入库手续。(三)实行项目负责人“双签” 的经济业务, 须到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等部门办理“双签”手续。(四)属于大额资金支出的经济业务,须完成以下手续1、金额在 5 万元至 20 万元的支出,须经计划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核算部科长审核签字。2、金额在 20 万元至 30 万元的支出,须经计划财务处分管核算的副处长审核签字。3、金额在 30 万元至 40 万元的支出,须经计划财务处处长审核签字。4、金额在 4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支出,须填写山东大学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报经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核签字。5、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支出,须填写山东大学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单,报经校长审核签字。四、经办人完成以上手续后,持相关报销凭证到计划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核算部办理报销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