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指南(修订)一、审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 年 7 月 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3 年 12 月 27 日农业部令2013 年第 4 号发布)。3.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2008 年 3 月 28 日第十一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二、审定作物种类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甘蔗、蚕豆。三、审定程序(一)申请受理条件:1.报审品种必须是选育或引进的新品种(组合),与现有品种(已审定品种)有明显区别,遗传性状相对稳定,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
2、致,具备丰产性、适应性及抗逆性。2.申请品种审定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者),可以直接向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品审办)提出申请。3.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云南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并在云南注册的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4.从境外引进的农作物品种和转基因农作物品种的审定权限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5. 报审品种须完成 2 年多点(稻、小麦、玉米每年不少于 10 个点,大豆、油菜、马铃薯、甘蔗、蚕豆每年不少于 5 个点)品种比较试验,根据云南省区试组别所代表生态类型区设置多点试验点,每点小区面积不少于 10 平方
3、米,安排当年省区试对照品种作对照。6. 填写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报 word 电子文档一份。提交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包括:(1)标准图片,包括品种(含杂交种亲本)盛花期或成熟期植株图片及收获图片(如穗子、籽粒、块根、块茎等图片)。(2)品种及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非转基因品种承诺书。(4)两年多点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品种、试验设计、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品质分析、产量结果及汇总结果等内容,并签章),并附各试验点签章(字)总结。(5)杂交种须提供转基因检测报告。(6)母本为不育系的杂交种须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育系鉴定报告或证书。(7)申请
4、品种审定的单位若不是选育单位的,须得到选育单位的书面同意;品种为授权品种的需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委托。申请者提交的材料须齐全、规范,品种来源及选育程序清楚,品种名称符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品种命名的相关规定。受理单位:云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时间:小麦、油菜、蚕豆及甘蔗等作物品种申请材料和种子于每年 7 月 15 日前提交;稻、马铃薯及大豆等作物品种申请材料和种子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提交;玉米品种申请材料于每年 12 月15 日前提交,玉米种子可以在下一年度的 3 月 1 日前提交。受理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 24 号(云南省种子管理站)联系人:吉丽芳、张海英联系电话:087
5、1-65362539,65528670(二)品种试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的,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品审委指定检测机构交纳抗性鉴定、品质分析、DNA 指纹等检测费,由品审办组织抗性鉴定、品质分析等及筛选试验。通过抗性鉴定及筛选试验的品种由试验主持单位统一组织的2 个生产周期的区域试验、1 个生产周期的生产试验和抗性鉴定、品质分析、DNA 指纹检测、DUS 测试和转基因检测等各项鉴定检测。进入第 2 年区试的品种,同步分取标准样品交品审办,要求:常规稻 3 千克,杂交稻 3.5 千克,小麦 6 千克,玉米 4 千克,大豆 8千克,油菜 1 千克,蚕豆 3 千克。(三)品种审定条件:1. 品种试验总结
6、会意见、品种试验总结报告。2. 提供 DNA 指纹检测报告,DUS 测试报告。3. 品审委指定的检测机构提供的病害抗性鉴定报告。4. 品审委指定的检测机构提供的品质分析报告。初审: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召开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对报审品种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品种,由品审办在 30 日内将初审意见及各试点试验数据、汇总结果,在省农业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60 日。审核: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主任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会对各专业委员会通过初审的品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品种,由品审办报农业部进行品种名称等信息公示 15 个工作日。(四)公告发证农业部公示无异议的品种由省农业厅发布公告,由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品种审定证书。附件:1.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表2. 品种及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3. 非转基因品种承诺书4. 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区试组别情况表5. 云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