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铜鼓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铜鼓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铜鼓政府网()上查阅。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本委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 8 类:1、概况信息。包括本委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2、法规文件。包括本委负责执行
2、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委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4、工作动态。包括本委重要会议、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 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情况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政府投资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 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3、;招商引 资情况。7、行政执法。包括本委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信息,本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本委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三)公开时限本委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 1 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委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委主要办公场所查阅。属于本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
4、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依法予以公开。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申请获取。(一) 受理机构本委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等公示如下:受理机构:铜鼓县发改委秘书股办公地址: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 6 楼联系电话:0795-8722804传真号码:0795-8722070邮政编码:336200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申请程序1、提出申请向本委提出申请的,填写铜鼓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委领取,也可以在
5、委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 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委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的字样。(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委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2、申请处理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
6、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局要以要求申请人补正。本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 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委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 15 个工作日。本委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申请获取的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委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委告知
7、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依法不属于本委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 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1、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三、监督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委监察室投诉。监督电话:0795-8722804通信地址:铜鼓县铜鼓县行政综合大楼 6 楼邮政编码:3362
8、00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附:铜鼓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铜鼓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公 民电子邮箱 名 称 法人代表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身份 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 编 法人或其他组织电子邮箱 传 真 申请人信息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描述内容 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的用途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邮 寄电子邮件传 真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