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2机关、群 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服务指南初领、补(换)领 、撤销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市直机关、贵港市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以下简称群团)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初领、补(换)领、撤 销业务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名称市直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初领、 补(换)领、撤 销。三、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 201533号)。四、受理机构(一)机构名称: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二)受理对象:市直机关、群团等。五、受理数量无限制。六、办事条件(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1.经批准机构
2、批准设立;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二)初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七、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清单。- 2 -1.初领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要 求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网址http:/ 港事业单位在 线” ( http:/ ”中点击滚动 播报的相应表格下载填写2 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批准成立的文件3 该单位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有效文件4 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 身份证、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文件5 机构
3、地址确认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见证明式样)6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及复印件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 码证遗失的,出具该单位的说明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如原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刊载信息有变,还需附上变更信息相关证明文件;无组织 机构代码证书的,提交表格所列 1-5 项材料即可。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3 -2.遗失补领或损毁换领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 印件 要 求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网址 http:/ 港事业单位在 线”(http:/ ”中点 击滚动播报的相应表格下载填写。
4、2 损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相关情况说明 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损毁的,提交证书原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的,提交经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4 -3.撤销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二)申请材料提交。申请单位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通过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三)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1.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2.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3.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4.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
5、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5.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负责人姓名。6.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及文号。7.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 要 求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网址http:/ 港事业单位在 线” ( http:/ ”中点 击滚动播报的相应表格下载填写。2 机构撤销批准文件 原件或复印件 有关部门或举办单位批准机构撤销的文件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原件 原件- 5 -8.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 签名、注明日期。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2)填写
6、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 纯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四)相关证明式样。机构地址确认证明我单位办公住所在_省(区、市)_(市)_(区)_街_号_室,建筑面积_平方米,为:我单位自有房屋我单位租赁房屋,出租方 为_。国家划拨房屋其它情况 申请单位(盖章)年 月日八、申请接收窗口接收:名称:贵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贵港市荷城路 969 号(万豪景苑)市政务服务中心 2 楼综合窗口(26 号窗口)。联系电话:07756790356九、办理基本流程(一)申请。申请单位向赋码机关提出初领请求。申请单位应当
7、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二)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接收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 赋码申请不属于本赋码机关管辖范围的,即 时说明原因。 (三)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 对。(四)发证。赋码机关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办理时限申请符合要求的当日办结。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十二、办理结果机构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即为机构存续期间唯一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十三、结果送达- 6 -通过现场、电话等途径通知申请单位到贵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十四、咨询途径(一)现场:贵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8、。(二)电话:4563242(办公室),6790356(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三)网站:http:/ QQ群: 498633823(市直机关、群团)、 319103196(市直事 业单位)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一)办公地址:贵港市荷城路888号贵港市行政中心A 区521室。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令时为14:30 17:30 )。(二)窗口地址:贵港市荷城路969号(万豪景苑)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26号窗口)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三)2016年5月27日-7月30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平时在市行政中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办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