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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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仁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使公众便捷、准确地获取安仁县信访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安仁县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上查阅本指南。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安仁县信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具体包含如下信息:1、机构设置主要包括:县信访局机构概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1)单位

2、基本情况:单位名称:安仁县信访局单位地址:安仁县八一东路新行政中心西边一楼单位办公电话:0735-5224241 (传真)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冬季),15:00-18:00(夏季)。来访接待中心电话:0735-5225142办信股电话:07355225653邮箱:(2)工作职责处理境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做好组织服务工作。承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处理落实情况。综合、反

3、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到县、市、省、中央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措施;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理论研讨;指导全县信访业务,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措施;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建议;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3)局领导分工张家元 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兼)。主持全局工作

4、,主管联席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凡和秀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联席办、综合信息、信访救助、复查复核、信访听证、信访信息系统、纪检监察、政工、人事、卫生、宣传、招商引资、民政、创文创卫、政务公开、统计、统战、“双联”等工作。张家贵 主任科员。分管来访、县领导大接访、矛盾隐患排查、信访维稳风险评估、督查督办、财务审批、驻京驻长等工作。谭青松 原纪检组长,常态驻京工作。张光金 原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分管办信、网上信访、工会、党务、支部、组工、工青妇、安全应急、公电、综治维稳、法制、司法、老干、计生、绩效评估、信访考核、责任查究、扶贫等工作。(4)机构设置:办公室工作职责:协

5、调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保卫、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来访接待中心、政府接访室工作职责:接待、登记群众来访,现场受理、办理或向责任单位转交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异常或突发性上访事项;做好县级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通报来访情况;指导乡镇和相关单位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处理来访接待中的疑难问题。办信股工作职责:办理群众本级来信(网上信访);办理上级转、交办的来信(网上信访);反映群众来信中的重要信息,通报来信情况。督查股工作职责:交办、督办重要来信来访事项;督促、检查各项信访工作的落实

6、情况,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提出责任查究建议。复查复核股工作职责:组织对相关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5)工作流程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政策及解读、本级政府文件。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阶段性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规划、重点工程计划等。4、人事信息主要包括:本机构主要人事任免等。5、财政信息主要包括:本级政府及部门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6、其他(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此外,还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墙报、黑板报、发放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

7、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公开目录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名 称:安仁县信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安仁县八一东路新行政中心西边一楼联系电话:0735-5224241 传真:0735-5224241电子邮箱:受理时间(工作日):冬季: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夏季:上午 8:00-12:00

8、,下午 3:00-6:00(二)受理程序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2、申请方式(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但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9、“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安仁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三)申请处理1、审查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2、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

10、超过 15 个工作日。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1)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2)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6)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信访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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