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 宿 协 议 书甲方 (酒店) :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更好地服务乙方,经双方代表本着友好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协议期限: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预订客房规格及数量:计划住宿 人,预计标间数量为 间。 (如有变动,以实际入住为准)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1、客房价格:标间: 元间天,数量为 间, 天,小计:人民币 元。2、预计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圆整(小写人民币): 元(如有出入,按房间数量和房间单价计算实际金额)3、支付方式: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住宿费用(按实际入住房间数和天数计算) ,甲方向乙方出具相
2、应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并提供收款银行及账号,乙方在收到发票之后 15 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住宿费。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保证宾馆及室内各种设备、用具正常运行,如有损坏应立即维修,在三小时内恢复正常状态,需第三方协助维修的应在 12 小时内完成修理;2、保障乙方住宿人员的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障门、窗、锁安全牢固。3、认真执行门卫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入住人员的出、入管理。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住宿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应责任。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乙方住宿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持住宿人员相对稳定,更换住宿人员须经服务台手续,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安排其它
3、人员住宿;2、爱护室内设备,不得私自更换或转借他人使用,如需增加设备,需经甲方同意;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住宿人员照价赔偿(正常使用的损耗除外) ;第六条 变更或取消1、如乙方需要临时增加房间,甲方应优先安排,房价由双方协商确定。2、乙方向甲方变更或取消订房,应至少提前一天,以传真或电话方式通知甲方。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