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华高微电子产品销售代理合同甲方:无锡市华高微电子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河区钱姚路 88 号,龙山文博工业园,2 号楼西 2 楼,邮编:214151电话:0510-81023902 传真:81023909 乙方(代理人):地址:电话: 传真:双方根据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一, 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产品销售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对代理商的一切优惠政策。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书、营业执照、产品质检报告、商标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相关必要文件的复
2、印件,以方便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等相关必要文件的复印件。2 甲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迅速处理以确保顾客满意,并无条件进行调换或退货或退款,但乙方引起的人为损坏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3 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 地区的代理权,且不得直接向乙方所开拓的顾客销售产品。甲方可以在 省设立另外的代理商。4 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信息、资料,无偿提供挂画、样品、产品手册、样本、光盘,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并在甲方宣传资料及网站中为乙方做宣传。5 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顾客、销售、市场、库存、产品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三,
3、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营销活动来促进销售,接受甲方的销售、技术、价格指导。2 乙方不得向国内其他厂家购买甲方能够提供的同型号产品。23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4 乙方应不断地及时地向甲方提供市场及产品的反馈信息。 5 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专卖店供货或设下级代理商。6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第一年采购额达到 万元(该金额应逐年提高) ,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四, 违约责任:1 如果乙方违约、违规,或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代理资格,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2 如果甲方违约、违规,或直接销售给乙方的顾客,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五, 结算方式为:付款后发货。六, 运输:1 铁路或公路,甲方负责将产品运送到乙方所在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产品质量引起的调换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2 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尽快清点数量、型号,如有问题应尽快通知甲方。七, 其它事项: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2010 年 月 日至 2012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代理人: 代理人: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