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大学录取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简称甲方):定向单位(简称乙方):研 究 生(简称丙方):一、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录取乙方定向培养 专业的博士学位研究生 。丙方录取通知书由甲方发出,培养工作由甲方负责。二、乙方应确保丙方全日制脱产生在学期间全脱产学习,并与丙方签订全脱产学习协议书。三、学制:甲方实行以 4 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四、培养要求:甲方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培养。五、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其工资关系不转入甲方,不享受甲方提供的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六、丙方在甲方学习期间,应认真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按照甲方培养方案及乙方要求完成学业,毕业后由乙方负
2、责安排工作。在学期间如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学习,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甲方有权终止培养,并将丙方退回乙方。如因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中止学习,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七、培养工作结束,甲方负责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材料等,直接寄至乙方。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由乙方转交丙方。八、甲、乙、丙三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执行,如不执行本协议,由当事方承担全部责任。九、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相关规定相抵触,经三方协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人事部门签章 乙方主管领导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签名 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章 导师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