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2 页编号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书捐 赠 协 议 书甲方(捐赠方): 乙方(受赠方):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为迎接河海大学建校 100 周年,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支持河海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第一条 甲方自愿捐赠现金: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支付给乙方。第二条 赠与财产用途:具体指定用于土木与交通学院事业发展。第三条 赠与财产的交付方式:交付方式:银行转账开户银行:江苏南京交通银行龙江支行户 名: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 号:3200066540180100183861、甲方在
2、协议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捐赠资金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法律手续(捐赠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捐赠方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资金后,出具由财政部门印制的捐赠专用收据,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第 2 页 共 2 页编号 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协议书第四条 甲方同意乙方提取捐赠金额 5%的管理费用。第五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第六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财产,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因特殊原因导致甲方捐赠财产无法适用于指定捐助用途的,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后另行确定捐助用途。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两份。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盖章):河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地址: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 1 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电话: 电话:02583786715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