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甲方(学生处):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处 乙方(用工单位): 丙方(学生): 为保为保证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用工单位及学生的合法权益,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经慎重协商,甲、乙、丙三方承认广东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以及学校关于勤工助学的有关规定对三方均有约束力,并达成如下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介绍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工作,其中 :1、工作内容(由乙方填写) : 2、工作时间:学生应以学习为主,参加勤工助学必须限于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不能因参加勤工助学而旷课,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
2、超过 8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超时部分产生的勤工助学劳务费由乙方支付 。 3、勤工助学劳务费: 元小时(甲方填写)。二、甲方是具体负责指导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纪守法,执行用人单位及学校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如乙方与丙方发生纠纷,甲方有权调解、仲裁双方的争议。 三、乙方是丙方参加勤工助学的用人单位。丙方勤工助学依法享受劳动保护,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参加高空作业、污染严重、放射性强等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威胁的工作以及其它不适合学生承担的工作;乙方应对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损害或
3、变相损害丙方在劳动保护方面的合法权益,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丙方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要求,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勤工助学学生,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乙方必须在每月 5 日前将丙方上月的考核情况、工作量造表送达甲方,逾期将不在当月办理。四、丙方是我校在读本、专科学生。丙方必须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履行与甲方、乙方达成的协议,认真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丙方离岗退出勤工助学必须按要求办理离岗手续;丙方必须佩带与身份相符的勤工助学上岗证上岗。五、丙方每月查询自己在入学时学校发的工行卡,如果劳务费发放不成功的,请与指导老师确认是否有上报名单,并向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咨询。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丙方离岗退出勤工助学时,本协议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名):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学院:指导老师: 专业班级:联系电话: 学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请带上一寸相片一张并一起拿到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