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学、研联合体建 设 协 议 书河 海 大 学 土 木 工 程 学 院天 荒 坪 抽 水 蓄 能 电 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产、学、研联合体建设协议书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工程专业大学生和研究生的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加快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使其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河海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天 荒坪 抽 水 蓄 能 电 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进行产、学、研全面合作,共建产、学、研联合体。特签订如下协议。一、人才培养1.甲方在乙方建立测绘工程专业大学生和研究生实习基地,名称为“河
2、海大学测绘工程实践教学基地” ,学生在实习基地完成教学、生产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乙方尽力支持。2.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提供学生实习所需的仪器设备和有关资料。3.甲方负责学生学习的有关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实习的组织,计划、管理、安全和思想工作等,乙方予以配合。4.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委派教师对乙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乙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学生实习,并根据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支付一定的讲课费用或辅导费用。二、科学研究1.甲乙双方在科研领域中进行广泛的合作。制定科研发展计划,协同进行科研立项,并在科研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方面相互支持。2.甲方负责项目的理论和技术支撑,乙方负责项目的数据采集和整理工作。双方共同努力,使科研成果尽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3科研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三、生产活动1.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的生产活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2.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共同承担或参与工程生产任务。四、其它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实习基地的建设和发展。2.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的原则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