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4单页协议书请加盖公章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湖北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电子认证协议书主管机关_ 协议书编号_2 / 4单页协议书请加盖公章协议书甲方(纳税人)乙方(CA 认证机构)丙方(税务机关)为简化办税程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甲、乙、丙三方就“湖北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电子认证方式的确定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丙三方应遵循国家有关数字认证的法律、法规。二、乙方、丙方应确保各自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如确因信息系统故障而导致甲方无法正常通过网上办税,甲方应采取地税部门告知的其他方式办税,但不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三、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
2、责。四、甲方如需变更数字证书内的相关资料信息,应在变更后 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乙方提出变更申请,并重新签订协议书 。五、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私钥及保护密码,如遇证书介质遗失或被窃,应立即向乙方申请办理证书补发业务,从乙方正式受理起 24 小时内,因使用该证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六、甲方在证书失效前 30 天(乙方会有提示)应申请办理证书延期业务。如逾期未办理证书延期业务所引起的后果由甲方承担。七、乙方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收取服务费 150 元/年;收取首次办理认证服务开户的介质成本费 70 元/个,并实现一个介质三个应用,即税控机、网上办税、网上发票三个应用。八、乙方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内不
3、得终止合法甲方的使用。如因乙方信息系统故障导致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乙方将重新签发并承担责任。3 / 4单页协议书请加盖公章九、乙方保证甲方资料信息的保密性。十、乙方保证所签发的数字证书的合法性,并承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由乙方签发的数字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发生上述情况,或者用户举报并经确实,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乙方在工作期间,提供热线电话等多种服务方式,具体情况请见乙方网站。十二、乙方发放的证书保证甲方在网络上身份的真实性、信息的保密性、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以及信息发送方的不可否认性,可用于网络中的验证身份、电子签名和信息加解密等,若甲方将其用于其它用途,乙方不承担责
4、任。十三、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将长期有效。甲方如证书注销或自然过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十四、丙方有权监督甲、乙双方协议内容的实现,以确保税款、费款网上划缴的安全。丙方允许甲方支付乙方的 CA 认证费用可比照财税2004167 号和鄂政办函200894 号文件的规定在税前列支。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电话: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局长(签章) 年 月 日 4 / 4单页协议书请加盖公章以下信息请准确如实填写: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纳税人名称:_ _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_ _工商营业执照号:_计算机代码:_ _税务机关代码:_ _经办人姓名:_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_经办人身份证号码:_以下信息由证书受理点确认: 业务类型: 证书申请 证书变更 证书更新领取数字证书时间:_ _ _ _ _ _ _ _ 乙方证书受理点盖章: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