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共 5 页2018 年珠海市迎春花市展位租赁协议书甲方:珠海市香洲正方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乙方:为了规范珠海市 2018 年迎春花市(体育中心点)的经营管理,甲方委托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珠海市 2018 年迎春花市(体育中心点)的经营展位进行公开竞价,乙方参加竞价并成功中标珠海市 2018 年迎春花市(体育中心点)第 号展位经营权(具体位置见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中标文件)。现根据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文件公告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第 1 条 租赁场地及租赁期限乙方租赁场地为:第 号展位。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2
2、月 6 日 08:00 时至 2018 年 2 月 15 日 18:00 时止,共计十天经营期。第二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时间及方式租金(人民币): 大写: 履约保证金:(1)中标展位的租金价格在人民币 20,000 元以内(不含 20,000 元)的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整。(2)中标展位的租金价格在人民币 20,000 元以上(含 20,000 元)的需交纳履约保证金 10,000 元整。本协议履约保证金按第 种方式交纳。第 2 页共 5 页乙方应在中标后两个自然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交纳后凭银行出具的转账凭证并经甲方财务确认到
3、账后双方签署本协议。自本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届满或合法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账号: 2002 0253 1910 0087 695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金华支行 户 名: 珠海市香洲正方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第三条 租赁场地的交付 1、甲方应在 2018 年 2 月 6 日 08:00 时前将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并承诺在承租期内爱护租赁场地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2、租赁期满,乙方应当在 2018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8:00 时前将该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并清拆现场恢复租赁场地
4、原貌(包括但不限于清拆乙方自行搭建的货架、固定设施等)。若乙方未按时将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逾期 小时,乙方应当支付甲方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逾期达 小时,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另行聘请工人进行清拆,由此产生的清拆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下年度辖区内花市投标资格。第四条 禁止转租经营条款租赁期限内,甲方只确认乙方是该租赁场地唯一的承租人,乙方不得擅自将该租赁场地以转租、转让等方式转移给第三人使用或经营。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对此乙方无异
5、议。第 3 页共 5 页第五条 经营要求1、展位严格按功能分区(详见附件 1:场地规划图),乙方需在甲方划定的位置内经营,乙方经营范围仅限于年花、年桔、挥春,若乙方超出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或擅自扩大经营场地,将视为违约。首次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从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没收 2,000 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或再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责令乙方退场,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全部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取消乙方下年度辖区内花市投标资格。2、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并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理等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的现场指挥,自觉维护秩序
6、、爱护公共设施,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第六条 车辆管理和补货时间合同期内,乙方需遵守甲方的车辆管理规定,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花市营业期间严禁所有车辆进入经营区内。乙方统一补货时间为每晚20:00 时至 22:00 时。乙方自用三轮车、货车等需严格按照场地规划图所划定的区域摆放。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乱停放车辆,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利对珠海市 2018 年迎春花市(体育中心点)实施统一的管理,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车辆停放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的全权管理,乙方无条件接受
7、甲方监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 4 页共 5 页1、乙方必须在花市结束当晚 18:00 时前自行拆除所承租展位的货架及固定设施等,未售出的盆景等大件物品必须带走,不准就地破坏、损坏或遗弃,避免造成大量垃圾堆放。否则,由此造成的垃圾清理费由乙方承担。2、乙方入场经营金桔、花卉、盆栽、插花等带土植物的经营者必须出示当地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植物检疫合格证。否则,一经发现检疫不合格(如查出带有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等),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除害处理或销毁,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在花市内使用明火设施,不得在花市内私拉电线,不得私自接驳任何用电设备,否则将视
8、为违约,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从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没收 2,000 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或再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责令乙方退场,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4、乙方如需增加照明、插座,需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提供照明灯管、插座及所需安装物料,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保证花市照明用电安全。照明灯管安装按 45 元/根,插座安装按 30 元/个收取费用,费用含安装物料及人工费。5、乙方保证自觉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条件配合甲方监督管理,按甲方要求及时交纳有关规费用。6、乙方承诺合法、诚信、文明经营,不得欺
9、诈消费者,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暴力,对于乙方违法、违约经营以及乙方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处,甲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第九条 租赁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第 5 页共 5 页不能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协议的,应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第十条 执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 1:珠海市 2018 年迎春花市安全责任书附件 2:2018 年迎春花市场地规划图甲 方:珠海市香洲正方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联系电话:0756-3368735、0756-3368318 联系电话:二一 年 月 日